[发明专利]电子吸烟器具有效
申请号: | 201480053478.9 | 申请日: | 2014-09-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92735B | 公开(公告)日: | 2018-11-16 |
发明(设计)人: | 大卫·席夫;克里斯·卡里克;埃里克·哈维斯;阿里·罗斯塔米;克里斯托弗·S·塔克;贝里娜·雅克齐-霍斯诺维奇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驰亚客户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聿华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11 | 代理人: | 朱绘 |
地址: | 美国弗***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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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吸烟 器具 | ||
1.电子蒸汽吸烟装置,其能操作为用于产生蒸汽,包括:
预备蒸发制剂;
至少一个线状芯子,所述线状芯子能操作成输送所述预备蒸发制剂;
至少一个加热器,所述加热器能操作成位于所述至少一个线状芯子的一部分上,以使所述预备蒸发制剂至少部分地挥发并形成蒸汽;
电源,所述电源能操作成向至少一个加热器施加电压;以及
具有平的主表面的支撑板,所述支撑板能操作成支撑至少一个加热器和至少一个线状芯子,并且在至少—个加热器与电源之间形成电连接,在所述电子蒸汽吸烟装置的操作使用过程中,所述支撑板的平的主表面设置成横向于流动通过所述电子蒸汽吸烟装置的气流的方向,所述支撑板相对于气流方向而位于所述至少一个加热器的上游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蒸汽吸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包括印制在所述支撑板上的导电电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蒸汽吸烟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两个引脚从所述支撑板的平的主表面上的导电电路上延伸出来,所述至少两个引脚各自连接到所述至少一个加热器的相反的部分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蒸汽吸烟装置,还包括:
具有椭圆形的横截面的外壁,所述外壁至少部分地限定出容纳所述预备蒸发制剂的容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蒸汽吸烟装置,还包括:
吸嘴端插入件,所述吸嘴端插入件位于所述电子蒸汽吸烟装置的端部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蒸汽吸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加热器是与所述至少一个线状芯子相关联的线圈式加热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蒸汽吸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线状芯子包括第一芯子和第二芯子,所述第一芯子包括延伸到容器中的第一端,所述第一芯子还包括穿过所述支撑板中的开口并与所述第二芯子相连的第二端,所述第一芯子和所述第二芯子一起形成T形的形状。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蒸汽吸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线状芯子包括呈U形并且包含分别延伸到容器中的两端的单个芯子,所述至少一个加热器缠绕在所述线状芯子的中央部分周围。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蒸汽吸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加热器靠近所述容器的端部。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蒸汽吸烟装置,还包括:
外壳,所述外壳在纵向方向上延伸。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子蒸汽吸烟装置,还包括:
内管,所述内管位于所述外壳内;以及
容器,所述容器容置在所述内管与所述外壳之间的环状区域内。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蒸汽吸烟装置,还包括:
第一部分,所述第一部分能够附接到第二部分上,
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线状芯子、容器以及所述至少一个加热器容置在所述第一部分中,并且所述电源容置在所述第二部分中。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蒸汽吸烟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至少一个线状芯子包括第一线状芯子和第二线状芯子,
所述至少一个加热器包括第一加热器和第二加热器,
所述第一线状芯子与所述第一加热器相关联,并且所述第二线状芯子与所述第二加热器相关联。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蒸汽吸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的平的主表面垂直于所述气流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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