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使用圆弧齿形而形成的连续接触齿形的波动齿轮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80037605.6 | 申请日: | 2014-07-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31654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29 |
发明(设计)人: | 石川昌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谐波传动系统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H1/32 | 分类号: | F16H1/32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31100 | 代理人: | 胡曼,曹振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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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使用 圆弧 齿形 形成 连续 接触 波动 齿轮 装置 | ||
1.一种波动齿轮装置,具有:
刚性的内齿轮;
可挠性的外齿轮,该外齿轮同轴地配置于所述内齿轮的内侧;以及
波动发生器,该波动发生器配置于所述外齿轮的内侧,
所述外齿轮由所述波动发生器挠曲成椭圆状,挠曲成椭圆状的所述外齿轮的外齿在所述外齿轮的长轴位置的两端部与所述内齿轮的内齿啮合,
所述内齿轮及所述外齿轮均是模数m的正齿轮,
当将n设为正整数时,所述外齿轮的齿数比所述内齿轮的齿数少2n片,
其特征在于,
当将所述外齿的齿线方向上规定位置的轴垂直截面设为主截面时,在该主截面的所述长轴位置处,挠曲成椭圆状之后的所述外齿轮的轮缘中性线相对于挠曲成椭圆状之前的所述外齿轮的轮缘中性圆的挠曲量被设定为2mn,
所述内齿的齿顶齿形由圆弧部分和从该圆弧部分中的所述压力角为所述规定值的端点朝齿根侧延伸的、从该端点画出规定长度的切线限定,所述圆弧部分是中心在所述内齿的齿尖中心线上的半圆中的压力角为规定值以上的部分,
当将所述外齿的所述主截面中的齿形设为该外齿的基本齿形时,该基本齿形的齿顶齿形由平行曲线限定,该平行曲线是所述外齿的移动轨迹中的规定范围的曲线部分的平行曲线,且该平行曲线与所述曲线部分的距离和所述半圆的半径相等,
所述移动轨迹是通过齿条啮合对伴随着所述波动发生器的旋转而产生的所述外齿与所述内齿的啮合进行近似的情况下获得的所述外齿相对于所述内齿的移动轨迹,
所述移动轨迹的所述曲线部分是所述移动轨迹中的从一个顶部的点到下个底部的点的范围的曲线部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波动齿轮装置,其特征在于,
当将所述压力角的所述规定值设为α时,0°<α°≤15°。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波动齿轮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内齿的齿根齿形由与所述切线的齿根侧的端点连接的凹曲线限定,
所述外齿的所述基本齿形的齿根齿形由与所述平行曲线的齿根侧的端点连接的凹曲线限定,
对所述内齿的齿根齿形进行限定的所述凹曲线被设定成不与所述外齿的基本齿形的齿顶齿形干涉,
对所述外齿的齿根齿形部分进行限定的所述凹曲线被设定成不与所述内齿的齿顶齿形干涉。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波动齿轮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外齿的所述基本齿形的齿顶的深度与所述内齿的齿形的齿顶的深度之比被设定为1以上。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波动齿轮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外齿的所述基本齿形的齿尖部被去除了规定量,以保持与所述内齿的齿根齿形部分之间存在所需要的顶隙。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波动齿轮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外齿轮包括:
圆筒状主体部,该圆筒状主体部能在半径方向上挠曲;以及
隔膜,该隔膜从所述圆筒状主体部的后端朝半径方向的内侧或外侧扩展,
所述外齿形成于所述圆筒状主体部的前端开口部一侧的外周面部分,
所述外齿的所述挠曲量从齿线方向的所述隔膜侧的内端朝所述前端开口部侧的开口端部与距所述隔膜的距离成比例地发生变化,
所述外齿在齿线方向上的各轴垂直截面中的所述挠曲量为2mn以下,
所述挠曲量为2mn的所述主截面是所述外齿的所述开口端部的轴垂直截面,
所述外齿的除了所述主截面之外的齿线方向上的各轴垂直截面中的齿形是对所述主截面的所述基本齿形施加了变位后获得的变位齿形,
所述变位齿形是通过对所述基本齿形施加变位,以使所述变位齿形的所述移动轨迹与所述主截面中的所述基本齿形的所述移动轨迹在底部相切而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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