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除湿机有效
| 申请号: | 201480032051.0 | 申请日: | 2014-05-2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308396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14 |
| 发明(设计)人: | 壁田知宜;藤田善行;柴田英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三菱电机家用电器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F24F1/02 | 分类号: | F24F1/02;F24F11/02;D06F58/10;D06F58/28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11038 | 代理人: | 严鹏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除湿机 | ||
1.一种除湿机,其特征在于,具有:
框体;
送风机构,所述送风机构向所述框体内吸入室内空气,并向外部吹出;
除湿机构,所述除湿机构从吸入到所述框体内的室内空气中除去湿气;
空气温度检测机构,所述空气温度检测机构测定所述室内空气的温度;
风向可变机构,所述风向可变机构在将由所述除湿机构除去了湿气的干燥空气向所述框体的外部吹出时,能够改变所述干燥空气的风向;
表面温度检测机构,所述表面温度检测机构检测位于所述干燥空气的吹出方向的部位的表面温度;以及
控制机构,所述控制机构控制各个机构,
所述控制机构将通过所述风向可变机构能够送风的区域分成多个区块,按照各个区块通过所述表面温度检测机构检测所述表面温度,求出所述室内空气的温度与所述表面温度的温度差,通过将该温度差与规定的第一判定温度进行比较来判定干燥对象物是否位于该区块,
所述除湿机具有存储过去的运转履历的存储机构,
所述运转履历包括每个所述区块是否存在干燥对象物的判定履历,
所述控制机构基于该判定履历,变更所述第一判定温度的值。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湿机,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判定履历中,所述各区块的在过去的运转中以规定的次数以上被判定为干燥对象物存在的情况下的所述第一判定温度的值,比判定次数小于规定的次数的情况下的所述第一判定温度的值小。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除湿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机构以将被判定为所述干燥对象物存在的所述区块作为送风对象来输送干燥空气的方式,控制所述风向可变机构的朝向。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除湿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机构在作出了所述干燥对象物的位置的判定之后,控制所述除湿机构进行除湿运转,在该除湿运转中,按照每个所述区块地通过所述表面温度检测机构来检测所述表面温度,并将检测到的所述表面温度与规定的第二判定温度进行比较,来判定不是干燥对象物的非干燥对象物是否位于所述区块。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除湿机,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表面温度比所述第二判定温度低的情况下,判定为不是干燥对象物的非干燥对象物位于所述区块。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除湿机,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表面温度比所述第二判定温度低的状态持续规定的判定时间以上的情况下,判定为不是干燥对象物的非干燥对象物位于所述区块。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除湿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机构以将被判定为所述非干燥对象物存在的所述区块从输送干燥空气的对象中排除的方式控制所述风向可变机构的朝向。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除湿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非干燥对象物是窗。
9.一种除湿机,其特征在于,具有:
框体;
送风机构,所述送风机构向所述框体内吸入室内空气,并向外部吹出;
除湿机构,所述除湿机构从吸入到所述框体内的室内空气中除去湿气;
空气温度检测机构,所述空气温度检测机构测定所述室内空气的温度;
风向可变机构,所述风向可变机构在将由所述除湿机构除去了湿气的干燥空气向所述框体的外部吹出时,能够改变所述干燥空气的风向;
表面温度检测机构,所述表面温度检测机构检测位于所述干燥空气的吹出方向的部位的表面温度;以及
控制机构,所述控制机构控制各个机构,
所述控制机构将通过所述风向可变机构能够送风的区域分成多个区块,按照各个区块通过所述表面温度检测机构检测所述表面温度,求出所述室内空气的温度与所述表面温度的温度差,通过将该温度差与规定的第一判定温度进行比较来判定干燥对象物是否位于该区块,
所述控制机构在作出了所述干燥对象物的位置的判定之后,控制所述除湿机构进行除湿运转,在该除湿运转中,按照每个所述区块地通过所述表面温度检测机构来检测所述表面温度,在检测到的该表面温度比规定的第二判定温度低的状态持续规定的判定时间以上的情况下,判定为不是干燥对象物的非干燥对象物位于所述区块,
所述判定时间的长度基于对每个所述区块进行的所述非干燥对象物是否存在的判定履历而进行变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三菱电机株式会社;三菱电机家用电器株式会社,未经三菱电机株式会社;三菱电机家用电器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80032051.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