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饰品扣件的解扣具有效
申请号: | 201480030201.4 | 申请日: | 2014-06-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5283096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22 |
发明(设计)人: | 木村昌子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本土地保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4C25/00 | 分类号: | A44C2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127 | 代理人: | 韩嫚嫚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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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饰品 扣件 解扣具 | ||
1.一种饰品扣件的解扣具,是用于具有使卷绕于身体的一部分使用的线状饰品的一部分穿过的切口部、封闭该切口部的封闭构件、用以进行该封闭构件的开闭操作而连结于该封闭构件的可动把手、以及使该线状饰品的另一部分穿过的固定把手的环状饰品扣件,其具备:
保持固定把手的第1保持部;
保持可动把手的第2保持部;以及
将该第2保持部以能相对移动的方式连结于该第1保持部的连结部;
将该第2保持部相对该第1保持部弹压向既定方向的弹压构件;
使保持于该第2保持部的该可动把手与保持于该第1保持部的该固定把手接近,以使该环状饰品扣件成开状态;
该环状饰品扣件为环形扣件或问号形扣件;
该第1保持部具有收容部,该收容部收容作为该环状饰品扣件的环形扣件的一部分及作为该环状饰品扣件的问号形扣件的一部分的其中之一;
在开放该环状饰品扣件前,于该第1保持部与该第2保持部彼此分离的状态下,该第1保持部,通过该收容部而仅以该第1保持部保持作为该环状饰品扣件的环形扣件及问号形扣件的其中之一,将该环状饰品扣件相对该解扣具以立起状态加以保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饰品扣件的解扣具,其中,该收容部是收容孔,该收容孔在该环状饰品扣件为环形扣件时是收容区划在环形扣件的固定把手与封闭构件间的不存在可动把手的半环部,在该环状饰品扣件为问号形扣件时是将收容问号形扣件的封闭构件与可动把手的枢动轴的底座予以收容,该收容孔的缘部保持该固定把手。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饰品扣件的解扣具,其中,该收容部具有收容孔、收容连结于环形扣件的固定把手的圆环的第1槽、以及收容连结于问号形扣件的固定把手的圆环的第2槽,该收容孔与该第1槽及该第2槽连结,该第1槽与该第2槽彼此正交。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饰品扣件的解扣具,其中,该收容孔在该环状饰品扣件为环形扣件时是收容区划在环形扣件的固定把手与封闭构件间的不存在可动把手的半环部,在该环状饰品扣件为问号形扣件时是将收容问号形扣件的封闭构件与可动把手的枢动轴的底座予以收容,该第1槽与该第2槽的交叉部保持该固定把手。
5.如权利要求2或4所述的饰品扣件的解扣具,其中,该收容孔在该环状饰品扣件为环形扣件时是保持该半环部的至少2分之1的区域。
6.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饰品扣件的解扣具,其中,该第1保持部进一步具有连通于该收容部的槽部,该槽部在该收容部收容该环状饰品扣件时,配置有连结于该环状饰品扣件的该线状饰品的一部分。
7.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饰品扣件的解扣具,其中,该弹压构件将该第1保持部与该第2保持部往彼此接近的方向弹压。
8.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饰品扣件的解扣具,其中,该第2保持部具有向该第1保持部凸出的凸出部,该可动把手与该固定把手的接近,是通过该凸出部按压该可动把手的位于与该固定把手相反侧的部分来进行。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饰品扣件的解扣具,其中,该凸出部为板状,该第2保持部具有形成于该板状凸出部的凹孔。
10.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饰品扣件的解扣具,其具有连结在该第1保持部的第1握把、与连结在该第2保持部的第2握把,于该第1握把或该第2握把的其中一个连结有把持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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