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从木质素/炭渣得到的碳产物有效
申请号: | 201480019625.0 | 申请日: | 2014-08-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121386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01 |
发明(设计)人: | O.L.阿里亚诺维奇;B.阿尔纳斯勒;O.古尔;A.A.豪斯纳;R.E.米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格拉弗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4B35/532 | 分类号: | C04B35/53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罗文锋;万雪松 |
地址: | 美国俄***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焦炭 木质素 石墨制品 制备 混合物形成 沥青产物 前体材料 石油产物 石墨 石墨化 前体 炭渣 焦化 | ||
1.一种制备具有所需组性质的石墨制品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a. 将第一量的从石油产物、煤产物或沥青产物得到的焦炭与第二量的从木质素得到的焦炭混合,从而形成生混合物;
b. 使所述生混合物形成所需形状,从而形成生制品;
c. 使所述生制品碳化和石墨化,
其中与自所述石油产物、所述煤产物或所述沥青产物得到的焦炭制成的第二石墨制品比较,所述第二量的焦炭的量足以改变石墨制品的至少一个选择性质,以得到所述石墨制品的所需组性质。
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石油产物包括倾析油、倾析油基沥青、石油沥青及其组合中的至少一种。
3.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沥青产物源包括地蜡、页岩油、油砂及其组合中的至少一种。
4.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煤产物包括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煤焦油馏分及其组合中的至少一种。
5.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量占用于制备所述石墨制品的焦炭总量的至少0.01%重量至小于50%重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格拉弗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未经格拉弗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80019625.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