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机动车的锁有效
申请号: | 201480011920.1 | 申请日: | 2014-0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26666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08 |
发明(设计)人: | H·瓦曼;C·富克斯;D·艾谢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开开特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E05B77/06 | 分类号: | E05B77/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11247 | 代理人: | 刘丹,吴鹏 |
地址: | 德国海***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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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机动车 | ||
1.一种锁,该锁用于机动车的门或舱盖,该锁具有锁定装置,该锁定装置包括转动锁叉(2)、用于将转动锁叉(2)锁定在锁定位置中的锁定爪(4),该锁定装置还包括用于将锁定爪(4)锁死在其锁定位置中的锁死杆(7)和用于打开锁定装置的触发杆(5),该触发杆通过使锁死杆(7)抬离其锁死位置来打开锁定装置,
其特征在于,
设有防转动机构,所述防转动机构能够阻止由撞击引起的或由冲击引起的锁定装置打开过程,
所述防转动机构包括一个或多个锁止指(30、31)和/或锁止止挡部;该一个或多个锁止指和/或锁止止挡部被配设给锁死杆(7)和触发杆(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锁,其特征在于,该一个或多个锁止指和/或锁止止挡部被固定在该锁死杆和/或触发杆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锁,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转动机构实现为:仅在由撞击引起或由冲击引起锁死杆(7)的运动过程的情况下才对锁定装置打开过程实施锁止。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锁,其特征在于,在锁定装置的常规打开过程和/或关闭过程中,在与触发杆(5)的相应转动相联系的情况下所述防转动机构不能引起锁止。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锁,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转动机构设计用于这样锁止锁死杆(7)的转动运动:从锁死杆沿打开方向的预定的转动起能使锁止指(30、31)和/或锁止止挡部相接合。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锁,其特征在于,锁止指(30、31)和/或锁止止挡部被直接地或间接地固定在锁死杆(7)和/或触发杆(5)上;或者,锁止指(30、31)和/或锁止止挡部与锁死杆(7)和/或触发杆(5)一体形成。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锁,其特征在于,在锁死杆(7)上设置有锁死轮廓部段(32),设置在锁死杆(7)上的锁止指(30)和/或锁止止挡部以与锁死轮廓部段(32)相邻的方式布置在与该锁死轮廓部段相应的锁死杆臂(33)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锁,其特征在于,设有锁的锁止机构,该锁止机构包括多于一个的锁止部位(25、26、27),使得在触发杆(5)过于剧烈地加速时和/或在门或舱盖的相应把手过于剧烈地加速时,该锁止机构能够阻止锁定装置打开。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锁,其特征在于,锁止机构包括惯性杆(15)和锁止杆(21),所述惯性杆和锁止杆相互连接为:使得不过于剧烈加速的触发杆(5)和/或不过于剧烈加速的把手能使惯性杆(15)连同锁止杆(21)一起运动以使锁定爪(4)运动离开其锁定位置和/或使锁死杆(7)运动离开其锁死位置。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锁,其特征在于,防转动机构实现为:使得仅在锁止机构当过于剧烈地加速时或在碰撞加速时阻止锁定装置打开的情况下,防转动机构才对锁死杆(7)的运动过程实施锁止。
11.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锁,其特征在于,防转动机构构造为:使得锁死杆在通过防转动机构锁止的位置中以足够大的锁死轮廓部段(32)贴靠在锁定爪(4)上。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锁,其特征在于,锁死杆在通过防转动机构锁止的位置中这样贴靠在锁定爪(4)上:使得锁死轮廓部段能够有至少四分之一与锁定爪接合。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锁,其特征在于,锁死杆在通过防转动机构锁止的位置中这样贴靠在锁定爪(4)上:使得锁死轮廓部段能够有至少一半与锁定爪接合。
1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锁,其特征在于,锁止指(30、31)和/或锁止止挡部构造成在锁死杆(7)和/或触发杆(5)上的突出的销或栓部或杆部。
1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锁,其特征在于,锁止指和/或锁止止挡部基本上平行于锁死杆和/或触发杆的转轴(19、6)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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