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双极化偶极天线及其十字耦合元件在审
申请号: | 201480011639.8 | 申请日: | 2014-02-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51976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1-11 |
发明(设计)人: | 夏伊·玛莫;海伊·尤那 | 申请(专利权)人: | 盖尔创尼克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Q21/24 | 分类号: | H01Q21/24 |
代理公司: | 上海翼胜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18 | 代理人: | 翟羽 |
地址: | 以色列太巴列市*** | 国省代码: | 以色列;IL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极化 天线 及其 十字 耦合 元件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有关一种天线,特别有关一种偶极天线。
背景技术
此领域已有多种类型的偶极天线是现有的。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宽带(wideband)双极化(dual-polarized)偶极(dipole)天线及其耦合元件。
因此,在此根据本发明较佳实施例提供一种双极化偶极天线,包含:一第一对偶极臂,其共振于一第一频带;一第二对偶极臂,其与该第一对偶极臂交叉并与该第一对偶极臂正交排列,该第二对偶极臂于该第一频带下进行共振;以及至少一导电十字元件,其安装于该第一对和第二对偶极臂上,并共振于一第二频带。
较佳地,该天线更包含一第一馈源用以对该第一对偶极臂进行信号馈入,以及一第二馈源用以对该第二对偶极臂进行信号馈入。
较佳地,该第一和第二馈源包含同轴缆线。
或者是,该第一和第二馈源包含微带馈入线。
较佳地,该至少一导电十字元件与该第一对和第二对偶极臂电性(galvanically)隔离。
较佳地,该至少一导电十字元件是电容性地(capacitively)耦接至该第一对和第二对偶极臂。
较佳地,该至少一导电十字元件是与该第一对和第二对偶极臂分开一段少于λ的电性距离(electricaldistance),其中λ为对应于该第一频带的波长。
较佳地,该至少一导电十字元件是与该第一对和第二对偶极臂分开一段少于0.03λ的电性距离(electricaldistance)。
较佳地,该至少一导电十字元件包含一第一导电带,其与一第二导电带正交地交叉。
较佳地,该第一和第二导电带中的每一个具有少于λ/2的电性长度(electricallength),其中λ为对应于该第一频带的波长。
较佳地,该至少一导电十字元件包含两个导电十字元件。
较佳地,该天线更包含一第一巴伦(balun)部及一第二巴伦(balun)部。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较佳实施例,该第一对和第二对偶极臂以及该第一和第二巴伦部是由一单一金属板所形成。
较佳地,该单一金属板包含单一片金属。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个较佳实施例,该第一和第二巴伦部是由一单一金属板所形成。
较佳地,该单一金属板包含单一片金属。
较佳地,该第一对和第二对偶极臂是设置于一非导电基板上。
较佳地,该非导电基板包含一印刷电路板基板。
较佳地,该第一和第二导电带与该第一对和第二对偶极臂垂直地对齐排列。
或者是,该第一和第二导电带与该第一对和第二对偶极臂垂直地非对齐排列。
附图说明
配合如下附图以及下文之详细描述,将会更完整地了解本发明。
图1A、图1B及图1C分别为根据本发明较佳实施例构成和实现的偶极天线简化的组合视图、爆炸视图和侧视图。
图2A、图2B及图2C分别为根据本发明另一较佳实施例构成和实现的偶极天线简化的组合视图、爆炸视图和侧视图。
图3为根据本发明又一较佳实施例构成和实现的偶极天线简化的立体视图。
图4为用于形成图1A至第3C图所示的偶极天线的一板的简化的视图。
图5A、图5B及图5C分别为根据本发明再一较佳实施例构成和实现的偶极天线简化的组合视图、爆炸视图和侧视图。
图6A、图6B及图6C分别为根据本发明再一较佳实施例构成和实现的偶极天线简化的组合视图、爆炸视图和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图1A、图1B及图1C,其分别为根据本发明较佳实施例构成和实现的偶极天线(dipoleantenna)简化的组合视图、爆炸视图和侧视图。
如图1A至图1C所示,其提供有一双极化(dual-polarized)偶极天线100,双极化偶极天线100较佳包含一第一对偶极臂102以及一第二对偶极臂104,第二对偶极臂104较佳与第一对偶极臂102交叉并与其相互正交排列。第一对偶极臂102较佳以一第一偏振方向于一第一频带下进行放射(radiate),第二对偶极臂104较佳以一第二偏振方向于该第一频带下进行放射,第二偏振方向正交于第一对偶极臂102的第一偏振方向。第一对和第二对偶极臂102及104的第一和第二偏振方向较佳倾斜±45°,使得偶极天线100具有一单向、双极化的放射模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盖尔创尼克斯有限公司,未经盖尔创尼克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80011639.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