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触控结构的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20868335.0 | 申请日: | 2014-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4576471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8-19 |
发明(设计)人: | 邵琬童;金慧俊;徐鑫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中航光电子有限公司;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44 | 分类号: | G06F3/044;G06F3/045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1108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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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结构 显示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显示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具有触控结构的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现代电子技术的发展,会在显示装置的显示面板中设置相应的结构来实现相应的功能,例如通过设置触控结构来实现触控功能等,以给使用者带来应用上的便利。通常触控结构与显示部分进行对应设置,通过显示部分与触控结构的协同,由显示部分进行提示,实现对显示部分的触摸控制,但在对显示装置进行触摸控制的过程中,触摸用的手指或其他触控部件会遮蔽一部分显示区域,因此减少了有效显示区域,同时,对显示装置的触摸控制也会对显示装置造成一定的损害,例如显示装置表面的磨损、划伤以及直接对显示装置的内部结构的损坏,都会降低显示装置的显示质量。
实用新型内容
显示面板除了显示部分,还有不具有显示功能的周边区域,周边区域通常对应显示面板的显示控制电路等,另外,显示面板还有一部分周边区域是为了遮蔽显示装置中的其他部件,这些周边区域难以实现显示功能,而目前的静电电容式触控结构的构成简单,容易在周边区域实现,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触控结构的显示装置。
一种具有触控结构的显示装置,所述显示装置包括:中心显示区域和围绕所述中心显示区域的周边区域,所述周边区域部分或者全部地设置有周边触控结构,所述周边区域还设置有周边显示结构。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有触控结构的显示装置,由于在周边区域设置了周边 触控结构,扩展了显示装置的触控范围,可以在不遮挡显示画面的情况下对显示装置进行触摸控制,因此,在显示画面中,不需要保留足够的触摸范围来设定触摸按钮以实现对显示画面的控制,无形中增加了有效显示范围,同时,还可以在周边触控结构中预设一些特定的触控功能或者触控按钮,实现对显示装置更多样的触摸控制。
附图说明
图1(a)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具有触控结构的显示装置的示意图;
图1(b)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具有触控结构的显示装置的示意图;
图2为图1(a)所示的显示装置沿AB方向的截面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提供的具有触控结构的显示装置的示意图;
图4为图3所示的显示装置沿AC方向的截面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另一实施方式提供的具有触控结构的显示装置的示意图;
图6为图5所示的显示装置沿AD方向的截面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再一实施方式提供的具有触控结构的显示装置的示意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三提供的具有触控结构的显示装置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具体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特举具体实施例并配合所附图示说明如下,但是以下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并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任何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当可 作些许的更动与润饰,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当视权利要求书所界定者为准。
实施例一
参考图1(a),图1(a)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具有触控结构的显示装置的示意图,如图1(a)所示,显示装置100包括中心显示区域110和围绕所述中心显示区域110的周边区域120,所述周边区域120部分或者全部地设置有周边触控结构,触控结构未在图中示出。显示装置100的形状并不限于图1(a)中所示的矩形,可以是圆形、多边形等其他形状,中心显示区域110的形状也不限于图1(a)中所示的矩形,可以是圆形、多边形等其他形状。
目前常用的显示装置通常都是矩形,图1(b)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具有触控结构的显示装置的示意图,参考图1(b),显示装置100包括中心显示区域110,中心显示区域110为矩形,还包括周边区域,沿中心显示区域110的矩形四边围绕所述中心显示区域110的四个边框区域121、122、123、124,可以将周边触控结构设置在一个或多个边框区域内。在手机等带有显示装置的便携设备中,由于用户手握便携设备的操作习惯,除了中心区域,用户在显示装置的左右两侧边缘和下部执行操作的频率更高,因此,可以在边框区域121、122或124内设置周边触控结构,便于用户对显示装置100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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