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复苏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20831037.4 | 申请日: | 2014-12-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4379926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6-10 |
发明(设计)人: | 盛炜;王娟 | 申请(专利权)人: |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M16/00 | 分类号: | A61M16/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黄德海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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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复苏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设备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复苏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常见的复苏装置有自动充气式气囊和气流充气式气囊。两种复苏装置均无PEEP压力限定结构,所产生的PEEP压力是通过手挤压后释放的力度来实现,也可以在挤压的同时观察复苏装置的压力计进行控制,两种复苏气囊均依靠挤压气囊的力度来控制PIP,且带有减压阀,以限制最大PIP压力值。虽然PEEP压力的控制可通过观察压力计进行手动控制,但医护人员很难保证在一次抢救过程中保持PEEP一致,而由于两种气囊是靠挤压气囊的力度来控制PIP,所以医护人员的手部会因长时间挤压气囊而产生疲劳,最终无法达到PIP压力值,导致抢救效果减弱。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之一。
为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复苏装置,该复苏装置的输出压力稳定。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复苏装置,包括:压缩气源;PEEP可调管路,所述PEEP可调管路具有第一端口、第二端口和第三端口,所述第一端口与所述压缩气源连通,所述第二端口可打开和封闭,所述第三端口为出气端口;复苏器,所述复苏器设在所述压缩气源和所述PEEP可调管路之间,所述复苏器具有入气口和出气口,所述入气口与所述压缩气源连通,所述出气口与所述第一端口连通,所述复苏器具有调节所述压缩气源与所述第一端口之间的最大压力值和PIP值的压力控制钮和PIP控制钮。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复苏装置,将复苏器设在压缩气源与PEEP可调管路之间,通过调节复苏器上的压力控制钮、PIP控制钮以及PEEP可调管路的第二端口,使得复苏装置可以实现PIP值和PEEP值可调并带有压力保护的功能,该复苏装置的输出压力稳定,可以保护使用者免受过高气压的伤害,同时降低了操作者的劳动强度。
另外,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复苏装置,还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入气口和所述出气口沿所述复苏器的左右方向间隔开设置,所述压力控制钮和所述PIP控制钮分别设在所述入气口和所述出气口的上方。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压力控制钮和所述PIP控制钮分别为沿顺时针方向和逆时针方向可枢转的旋钮。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入气口与所述压缩气源之间通过外接气源管路连通,所述出气口与所述第一端口之间通过内接气源管路连通,所述外接气源管路和内接气源管路分别为高分子材料管。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压缩气源为氧气和/或空气,所述压缩气源的流量为5~15L/min。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PEEP可调管路形成为三通管。
本实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复苏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复苏装置100;
压缩气源10;PEEP可调管路20;第一端口21;第二端口22;第三端口23;复苏器30;入气口31;出气口32;压力控制钮33;PIP控制钮34;外接气源管路40;内接气源管路50。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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