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烹饪器具有效
申请号: | 201420814091.8 | 申请日: | 2014-12-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4306633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5-06 |
发明(设计)人: | 彭涛;唐春玉;张国君;区毅成;刘连程;孙宁;栾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27/00 | 分类号: | A47J27/00;A47J36/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黄德海 |
地址: | 528311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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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烹饪 器具 | ||
1.一种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炉体,所述炉体内形成有前端具有开口的烹饪腔;
底板,所述底板设在所述炉体的下面,所述底板上具有环状凹槽,所述环状凹槽上设有通孔;
固定支架,所述固定支架设在所述底板的下面,所述固定支架包括本体、沿所述本体的左边沿向前延伸的第一导轨和沿所述本体的右边沿向前延伸的第二导轨,所述本体上具有接水槽;和
接水盘,所述接水盘沿前后方向可抽出和可推入地与所述固定支架相连,所述接水盘的左侧壁与所述第一导轨活动相连且所述接水盘的右侧壁所述第二导轨活动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架的前表面设有与所述接水盘相适配的限位部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部件为从所述本体的前表面的上边沿向前延伸出的卡钩,所述卡钩与所述接水盘的后侧壁相配合。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卡钩包括两个且两个所述卡钩在所述固定支架的前表面上左右间隔布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的前表面设有连通所述接水盘的引流凹缺。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水盘上设有与所述第一导轨的前端相配合的左止挡部以及与所述第二导轨的前端相配合的右止挡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水盘的前表面向前突出于所述炉体的前表面。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炉垫脚,所述固定支架的下表面上具有安装孔,所述炉垫脚与所述安装孔配合。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器具为微波炉或蒸汽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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