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后背式水箱有效
| 申请号: | 201420807760.9 | 申请日: | 2014-12-19 |
| 公开(公告)号: | CN204371477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6-03 |
| 发明(设计)人: | 王保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黄河摩托车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01P11/00 | 分类号: | F01P11/00 |
| 代理公司: | 重庆中流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0214 | 代理人: | 陈立荣 |
| 地址: | 401328 重庆市九龙***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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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后背 水箱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冷却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后背式水箱。
背景技术
发动机作为三轮摩托车的心脏,其作用不言而喻,但是发动机工作状态时的温度非常高(压缩后点火燃烧),如果不给于冷却,发动机内的高温能导致所有的金属变形、熔化,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目前是在三轮摩托车上设有一个水箱,通过水冷系统达到对发动机降温的目的。
目前的水箱结构均为立装式水箱,如图1所示,该立装式水箱包括箱体1,在箱体1的上部和下部分别设有水箱进水管和水箱出水管,以及与水箱进水管和水箱出水管密封连接的箱盖;在箱体1的内部还设有回水管支架4以及设置在回水管支架上的水箱回水管3,其中水箱回水管3是与箱体1的底面平行的循环管道,这样的立装水箱在发动机工作时,通过箱体中的水流来达到对发动机降温的目的,但是由于立装式水箱中的水箱回水管与箱体底面垂直设置,存在有以下缺点:1、在水箱加水时水箱回水管3中容易进水,而且一旦水箱回水管进水就会在发动机内部形成空气,进而引发发动机温度高而发生危险故障;2、水箱回水管3为卷管结构,若管壁密封不严仍会造成先进水而发生危险故障;3、水箱回水管3的位置不能过低,否则加水速度稍快一点就会导致水箱回水管3进水,而使发动机内部形成空气引发危险故障。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后背式水箱,以避免发生水箱回水管进水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后背式水箱,包括箱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内设有与箱体底面平行的水箱回水管。
作为优化,所述箱体的侧壁上设有弯管形状的水箱出水管,其中水箱出水管的管口向下。
作为优化,所述箱体的上表面上设有水箱加水口以及与水箱加水口密封连接的水箱盖。
作为优化,所述水箱盖上设有至少一个包耳;所述水箱加水口设有与所述包耳配合的凸耳。
作为优化,所述水箱盖的内壁顶部设有密封圈。
相比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水箱回水管与箱体的底面平行,这样向水箱中加水时,水流会沿着水箱回水管前进,而不会再发动机内部形成空气,从而避免了发动机产生故障。
2、箱体的侧壁上设有弯管形状的水箱出水管,其中水箱出水管的管口向下;这样的出水管,方便箱体中水的排出。
3、水箱盖上设有至少一个包耳;水箱加水口设有与所述包耳配合的凸耳;在拧紧水箱盖时,水箱盖上的包耳与水箱加水口的凸耳配合,从而使箱盖与加水口配合紧密、牢固,不会因为行驶过程中车子的震动或者不小心造成箱盖与进水口的分离,保证了二者的紧密配合。
4、在水箱盖的内壁顶部设有密封圈,这样水箱盖与水箱进水口可以形成紧密的连接,从而避免了灰尘、杂物等落入箱体中造成污染,同时避免了水从箱体中溅出。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中立式水箱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后背式水箱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箱体,2—水箱盖,3—水箱回水管,4—回水管支架,5—出水管,6—水箱加水口,7—包耳,8—凸耳,9—密封圈。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如图2所示,一种后背式水箱,包括箱体,在述箱体内设有与箱体底面平行的水箱回水管,箱体的侧壁上设有弯管形状的水箱出水管,其中水箱出水管的管口向下;箱体的上表面上设有水箱加水口以及与水箱加水口密封连接的水箱盖。这样在使用时,由于水箱回水管与箱体的底面平行,从而在加水的过程中,不会发生水箱回水管进水的问题,进而保证了发动机的正常运行。
如图3所示,在水箱盖上设有至少一个包耳,在水箱加水口设有与所述包耳配合的凸耳;在拧紧水箱盖时,水箱盖上的包耳与水箱加水口的凸耳配合,从而使箱盖与加水口配合紧密、牢固,不会因为行驶过程中车子的震动或者不小心造成箱盖与进水口的分离,保证了二者的紧密配合。在水箱盖的内壁顶部设有密封圈,这样水箱盖与水箱进水口可以形成紧密的连接,从而避免了灰尘、杂物等落入箱体中造成污染,同时避免了水从箱体中溅出。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他不同形式的变化和变动。这里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是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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