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牙齿清洁件有效
申请号: | 201420759401.0 | 申请日: | 2014-12-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4364153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6-03 |
发明(设计)人: | 黄大佑 | 申请(专利权)人: | 黄大佑 |
主分类号: | A61C15/04 | 分类号: | A61C15/04;A61C17/0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一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66 | 代理人: | 须一平;竺云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中***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牙齿 清洁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牙齿清洁件,特别是涉及一种兼具清洁牙缝及牙面功能且便于携带的牙齿清洁件。
背景技术
目前市售常见的口腔清洁产品有牙刷、牙膏、漱口水,及牙线等产品,进食时,食物容易因咀嚼的动作而卡于两个相邻牙齿的牙缝间,在进食后使用牙刷搭配牙膏可能无法将牙缝内的食物残渣完全去除干净,而使用漱口水可能也无法将食物残渣自牙缝内全部漱出,此时得使用牙线将卡在牙缝内的食物残渣清出,如此能防止细菌利用该食物残渣在口腔内繁殖,同时能避免因牙缝内卡有食物残渣而影响观瞻,因此,饭后使用牙线,为一个简单快速且方便的牙齿清洁保健方式。
参阅图1,为现有的一种牙线棒8,该牙线棒8包含一个杆体81、两个等间隔设置且自该杆体81的一侧朝远离该杆体81方向延伸的侧臂82,及一个设置于所述侧臂82的末端的牙线83。当牙缝内卡有食物残渣(图未示)时,握持该杆体81并将该牙线83穿入该牙缝内,反复来回移动数次使该牙缝内的食物残渣附着于该牙线83上,再将该牙线83移离该牙缝,即能移除卡在该牙缝内的食物残渣。
虽然该牙线棒8能达成清洁牙缝的目的,但该牙线83呈细长线状的结构设计使该牙线83与该牙缝形成的接触面积小,要完全移除该牙缝内的食物残渣需耗费较多时间,且清洁时食物残渣可能会通过来回移动的动作从该牙缝移至牙齿表面,而牙齿表面上的食物残渣或牙垢使用该牙线83不易清除,此时虽能另外搭配一个牙刷(图未示)刷除,但牙刷的体积较大,较不方便携带,且会增加洁牙所耗费的时间,因此,如何增进该牙线棒8的洁牙功能,并提高洁牙效率,为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于携带且兼具清洁牙缝及牙面功能牙齿清洁件。
本实用新型的牙齿清洁件,包含一个杆体、一个第一侧臂、一个第二侧臂、一条牙线,及一个洁牙块。该杆体包括一个顶端部、一个相反于该顶端部的尾端部、一个邻近该顶端部的框部,及一个与该框部连接的握持部,该第一侧臂自该杆体的顶端部沿径向延伸,该第二侧臂与该第一侧臂间隔设置且自该杆体的框部及握持部的连接之处沿径向延伸,该牙线是安装于该第一侧臂及该第二侧臂的末端间,该洁牙块设置于该第一侧臂,用于清洁一个牙齿的表面。
本实用新型的牙齿清洁件,该洁牙块为一个包覆该第一侧臂的棉絮团。
本实用新型的牙齿清洁件,还包含多个附着于该洁牙块上的牙粉。
本实用新型的牙齿清洁件,该杆体的握持部具有多个间隔设置的防滑槽。
本实用新型的牙齿清洁件,该第一侧臂及该第两个侧臂朝同一个方向延伸。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使用该牙线清洁牙缝后,能利用该洁牙块清除牙面上的牙垢,无须另外搭配使用其他的口腔清洁产品,即能有效率地清除牙垢或是口腔内食物残渣,不但能缩短洁牙时间,且具有轻便且方便携带的特性。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其他的特征及功效,将于参照图式的实施方式中清楚地呈现,其中:
图1是一个立体图,说明现有的一种牙线棒的结构;
图2是一个立体图,说明本实用新型牙齿清洁件的第一较佳实施例的结构;及
图3是一个立体图,说明本实用新型牙齿清洁件的第二较佳实施例的结构。
具体实施方式
在本实用新型被详细描述之前,应当注意在以下的说明内容中,类似的组件是以相同的编号来表示。
参阅图2,本实用新型牙齿清洁件1的第一较佳实施例包含一个杆体2、一个第一侧臂3、一个第二侧臂4、一条牙线5,及一个洁牙块6。
该杆体2沿一条轴线X延伸,并包括相反的一个顶端部21、一个尾端部22、一个邻近该顶端部21的框部23,及一个与该框部23连接的握持部24,该握持部24具有多个间隔设置的防滑槽241。
该第一侧臂3是自该杆体2的顶端部21沿径向延伸。
该第二侧臂4与该第一侧臂3间隔设置且自该杆体2的框部23及握持部24的连接之处沿径向延伸,且该第一侧臂3及该第二侧臂4是朝同一个方向等间隔地延伸。
该牙线5呈细长线状且安装于该第一侧臂3及该第二侧臂4的末端间。
该洁牙块6设置在该第一侧臂3上,用于清洁一个牙齿的表面,在本实施例中,该洁牙块6为一个包覆该第一侧臂3的棉絮团。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黄大佑;,未经黄大佑;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759401.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