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压缩机构和具有其的压缩机有效
申请号: | 201420715785.6 | 申请日: | 2014-11-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4239181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4-01 |
发明(设计)人: | 吴伟利;刘刚;柯贤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4B37/12 | 分类号: | F04B37/12;F04B3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贾玉姣 |
地址: | 230031 安徽省合肥市***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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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压缩 机构 具有 压缩机 | ||
1.一种压缩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气缸,所述气缸内限定有中心轴线沿上下方向延伸的压缩腔;
活塞,所述活塞沿上下方向可活动地设在所述压缩腔内;
连杆,所述连杆可活动地设在所述气缸下方,所述连杆的上端与所述活塞相连并驱动所述活塞在上下方向上活动;
曲轴,所述曲轴沿水平方向延伸地设在所述气缸下方,所述曲轴绕其中心轴线可枢转;
曲柄,所述曲柄设在所述连杆的下端,所述曲柄与所述曲轴相连并绕所述曲轴的中心轴线可枢转以驱动所述连杆活动,所述曲轴的中心轴线与所述压缩腔的中心轴线在水平方向上间隔开。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缩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曲轴设在所述压缩腔的中心轴线的右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缩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曲轴的中心轴线与所述压缩腔的中心轴线在水平方向上间隔开的距离为2-2.2m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缩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曲轴的中心轴线与所述压缩腔的中心轴线在水平方向上间隔开的距离为2mm。
5.一种压缩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压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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