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生产红氧化铁颜料的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420681518.1 | 申请日: | 2014-11-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4508835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7-29 |
发明(设计)人: | 瓦尔德马·恰普利克;于尔根·基施克维茨;沃尔夫冈·厄勒特;李华军;乌多·奥尔特曼;比尔吉特·布兰克梅耶尔-门格;吉多·克特勒;阿尔弗雷德·巴尔道恩 | 申请(专利权)人: | 朗盛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朗盛特殊化学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1G49/06 | 分类号: | C01G49/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刚;张英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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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生产 氧化铁 颜料 设备 | ||
1.用于生产红氧化铁颜料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至少包括
至少一个第一反应器(1),
至少一个第二反应器(2),
至少一个第三反应器(3),
至少一个洗涤器(4、6),其中
(a)所述至少一个第一反应器(1)通过至少一个第一线路(L-3a)与所述至少一个洗涤器(4、6)连通,
(b)所述至少一个第三反应器(3)通过至少一个第二线路(L-3b)与所述至少一个洗涤器(4、6)连通,和
(c)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反应器(2)通过至少一个第三线路(L-4)与至少一个氧化单元(5)连通,和所述至少一个氧化单元(5)通过至少一个第四线路(L-5)与所述至少一个洗涤器(4、6)连通,以及
至少一个废气净化单元(9),所述至少一个废气净化单元(9)包括至少一个第四反应器(92);至少一个用于加热的预纯化气流的入口(921);至少一种催化剂(922)和至少一个用于纯化气流(G-1)的出口(924);和至少一个加热器(8);所述至少一个废气净化单元(9)通过至少一个第八线路(L-8)与所述至少一个加热器(8)连通,和所述至少一个加热器(8)通过至少一个第七线路(L-7)与所述至少一个洗涤器(4、6)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包括所述至少一个洗涤器中的第一洗涤器和第二洗涤器(4,6)。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进一步包括至少一个废水净化单元(10),所述至少一个废水净化单元(10)通过至少第十线路(L-10)与所述至少一个第三反应器(3)或与至少一个分离装置(34)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分离装置(34)包括用于赤铁矿颜料悬浮液的至少一个入口(341);分离组件(342);用于赤铁矿颜料的出口(343);以及用于废水的出口(344)。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进一步包括至少一个热交换器(7),所述至少一个热交换器(7)通过至少一个第五线路(L-6a)与所述至少一个洗涤器中的所述第一洗涤器(4)连通、通过至少一个第六线路(L-6b)与所述至少一个洗涤器中的所述第二洗涤器(6)连通、通过至少一个第七线路(L-7)与所述至少一个加热器(8)连通以及通过至少一个第九线路(L-9)与所述至少一个废气净化单元(9)连通。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进一步包括至少一个分离装置(34),所述至少一个分离装置(34)通过至少一个第十线路(L-10)与所述至少一个废水净化单元(10)连通和通过至少一个第十二线路(L-32)与所述至少一个第三反应器(3)连通。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洗涤器(4)包括至少一个洗涤柱(41);用于第一氧化物流、氧化的第二氧化物流、第三氧化物流中任一个、任两个或三个的一个入口(411);用于水洗涤相的入口(412);用于预纯化气流的出口(413);以及用于洗涤相的出口(414)。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洗涤器(6)包括至少一个洗涤柱(61);用于第一氧化物流、氧化的第二氧化物流、第三氧化物流中任一个、任两个或三个的一个入口(611);用于水洗涤相的入口(612);用于预纯化气流的出口(613);以及用于洗涤相的出口(614)。
9.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废气净化单元(9)包括具有用于加热的预纯化气流的具有入口(911)的蒸发器(91);用于尿素和/或氨的入口(912);用于尿素 和/或氨的液体分配器(913);以及用于第二加热的预纯化气流的出口(914);并且所述用于第二加热的预纯化气流的出口(914)经由第十五线路(L-91)与所述至少第四反应器(92)的入口(921)连通。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废气净化单元(9)包括用于亚硝气分解和/或用于一氧化二氮分解的催化剂(923)。
11.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废水净化单元(10)包括用于生物脱氮的单元(101)、用于凝聚、絮凝和沉降的单元(102)、用于过滤、超滤和反渗透的单元(103)中的任一个、任两个或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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