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海绵钛的吊装夹具有效
| 申请号: | 201420643865.5 | 申请日: | 2014-10-31 | 
| 公开(公告)号: | CN204211353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18 | 
| 发明(设计)人: | 包兴柱;陈加希;杨明;陈天红;车跃;姜燕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云南新立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6C1/44 | 分类号: | B66C1/4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黄德海 | 
| 地址: | 651201 云南***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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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海绵 吊装 夹具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运输设备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海绵钛的吊装夹具。
背景技术
海绵钛生产完成后需要吊运放至不锈钢板上进行表面处理,或者油压剪切机上进行下一道剪切工序。现有的海绵钛坨吊具仅有钢丝绳,操作者将钢丝绳穿过海绵钛坯料下部,要爬到海绵钛上方栓挂钢丝绳才能实现海绵钛的固定,不仅操作十分不便,耗费大量钢丝绳,而且钢丝绳容易生锈进而破坏海绵钛的品质。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具有便于吊装的优点的海绵钛的吊装夹具。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海绵钛的吊装夹具包括:两个连接件,两个所述连接件的第一端铰接;两个夹持件,两个所述夹持件与两个所述连接件一一对应,所述夹持件的第一端分别与所述连接件的第二端铰接,两个所述夹持件的第二端铰接,两个所述夹持件设有自所述夹持件的第二端延伸的夹持部以实现夹持;锁紧件,所述锁紧件的两端分别连接所述连接件与所述夹持件以使所述夹持件打开,所述锁紧件与所述连接件或所述夹持件中的至少一个脱离以使所述夹持部夹持。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海绵钛的吊装夹具不仅便于装夹,且结构简单、紧凑。
另外,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海绵钛的吊装夹具还可具有如下附加技术特征:
优选地,所述锁紧件与所述夹持件的连接为固定连接或铰接,所述锁紧件与所述连接件为可拆卸连接,夹持时,所述锁紧件与所述夹持件的连接点、所述锁紧件与所述连接件的连接点、所述夹持件与所述连接件的连接点构成三角形。
优选地,所述锁紧件与所述夹持件的连接为铰接,所述锁紧件与两个所述夹持件的第二端铰接于一点。
优选地,所述锁紧件上设有至少一个卡槽,所述连接件上设有限位部,所述卡槽与所述限位部配合以使所述夹持件和所述连接件相对固定。
优选地,两个所述夹持部的相对侧设有多个突起。
优选地,所述连接件为连杆,所述夹持件包括直线段以及与直线段连接的圆弧段,所述直线段的两端形成所述夹持件的第一端和所述夹持部的第二端,所述圆弧段形成所述夹持部。
优选地,还包括吊耳,所述吊耳与所述连接件的第一端连接,所述吊耳上设有起吊孔。
本实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海绵钛的吊装夹具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00-海绵钛的吊装夹具,1-连接件,11-连接件的第一端,12-连接件的第二端,2-夹持件,21-夹持件的第一端,22-夹持件的第二端,23-夹持部,24-突起,3-锁紧件,31-卡槽,4-限位部,5-吊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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