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无限深入视觉效果的灯箱有效
申请号: | 201420581487.2 | 申请日: | 2014-10-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4130120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1-28 |
发明(设计)人: | 郭名杰;宋伟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杰派展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13/10 | 分类号: | G09F13/10 |
代理公司: | 上海天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24 | 代理人: | 吕伴 |
地址: | 201318 上海市浦东新***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无限 深入 视觉效果 灯箱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灯箱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具有无限深入视觉效果的灯箱。
背景技术
目前用于展示产品商标的灯箱的展示方法包括静态展示和动态展示,但是这些展示效果还不够吸引观众的注意力,不能达到吸引观众注意力而达到宣传效果的目的。而且目前还没有一种可以在视觉上给人无限深入效果的灯箱。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和缺陷,提供一种可以吸引观众注意力的具有无限深入视觉效果的灯箱,以达到更佳的宣传效果,解决上述问题。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具有无限深入视觉效果的灯箱,包括围成框体的边框型材,在所述边框型材的底面上设置有框体底板;在所述框体底板上由内至外依次设置有镜面层、半透玻璃层以及透明表面层,在所述透明表面层上设置有产品商标图案,在所述透明表面层的四周面上还周向设置有沿所述透明表面层平面方向射向所述透明表面层的第一LED发光源;所述镜面层和半透玻璃层之间留有间隙,在所述边框型材位于所述间隙的四周面上还周向设置有向框体内发光的第二LED发光源。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第一LED发光源与所述第二LED发光源均与一声音感应控制器控制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框体底板为雪弗板。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透明表面层为超白玻璃。
由于采用了如上的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通过透光、反射等原理使得产品商标图案在视觉上产生无限深入效果,更容易吸引观众注意力,以达到更佳的宣传效果。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无限深入视觉效果的灯箱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无限深入视觉效果的灯箱实施例1的工作效果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无限深入视觉效果的灯箱另实施例2的工作效果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
参见图1和图2所示,一种具有无限深入视觉效果的灯箱包括围成框体的边框型材100,在边框型材100的底面上设置有框体底板200,本实施例中的框体底板200为雪弗板,能够保护和缓冲边框型材100内各部分组件。
在框体底板200上由内至外依次设置有镜面层300、半透玻璃层400以及超白玻璃表面层500,在超白玻璃表面层500上丝印有产品商标图案800。在超白玻璃表面层500的四周面上周向设置有沿超白玻璃表面层500平面方向射向透明表面层的LED发光源720。
镜面层200和半透玻璃层300之间留有间隙600,在边框型材100位于间隙600的四周面上还周向设置有向框体内发光的LED发光源710。
结合图2所示,本实施例的工作原理如下:
开启LED发光源710、720,在镜面层200和半透玻璃层300的反射及透光原理下,超白玻璃表面层500上的产品商标图案800会产生无限深入幻象810,达到无限深入效果,更容易吸引观众注意力,以达到更佳的宣传效果。
实施例2
参见图3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结构大致相同,区别在于本实施例的LED发光源710、720均与一声音感应控制器900通过导线910控制连接,声音感应控制器900可以根据不同声音的大小控制LED发光源710、720的亮度和闪动频率,使得本实施例的无限深入效果可以随着音乐的节奏及音量来进行闪动变幻,更容易吸引观众注意力,适用于音乐环境中。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杰派展示有限公司,未经上海杰派展示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581487.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