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照明器具有效
申请号: | 201420554010.5 | 申请日: | 2014-09-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4062827U | 公开(公告)日: | 2014-12-31 |
发明(设计)人: | 辻裕也;樋口一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1S10/02 | 分类号: | F21S10/02;F21V23/00;F21V19/00;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温旭;郝传鑫 |
地址: | 日本神***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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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器具 | ||
1.一种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具有:
光源单元,具有长条状的支承体、配置于该支承体且发出预定色温度的光的第1光源、以及配置于该支承体且发出色温度不同于该第1光源的光的第2光源;
器具单元,具有长条状的器具主体、配置于该器具主体且向所述第1光源供电的第1电源部、以及配置于该器具主体且向所述第2光源供电的第2电源部,并且在以所述光源单元的长度方向上的朝向为预定朝向的状态进行组合时,所述光源单元才能安装于所述器具主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源单元具有设置于所述支承体的安装部;
所述器具单元具有在以所述光源单元的长度方向上的朝向为预定朝向的状态进行组合时,才使所述光源单元的所述安装部能够安装于所述器具主体的支承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源单元具有:配置于长度方向的一端且至少与所述第1光源电连接的一端侧的光源连接部,以及配置于长度方向的另一端且至少与所述第2光源电连接的另一端侧的光源连接部;
所述器具单元具有:配置于长度方向的一端且至少与所述第1电源部电连接的一端侧的器具连接部,以及配置于长度方向的另一端且至少与所述第2电源部电连接的另一端侧的器具连接部;所述一端侧的器具连接部只能与所述一端侧的光源连接部及所述另一端侧的光源连接部中的所述一端侧的光源连接部电连接;并且,所述另一端侧的器具连接部只能与所述一端侧的光源连接部及所述另一端侧的光源连接部中的所述另一端侧的光源连接部电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器具单元具有表示长度方向上的预先确定的一端侧的方向的表示部。
5.一种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具有:
具有光源的光源单元;
用于将所述光源单元以预定朝向进行组合的器具主体;
安装成使所述光源单元只能以预定朝向组合于所述器具主体的安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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