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次性使用的电子烟贮液加注容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420494448.9 | 申请日: | 2014-08-3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4078251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1-07 |
| 发明(设计)人: | 樊美娟;赵乐;王洪波;郭军伟;潘立宁;陈黎;崔华鹏;于永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
| 主分类号: | B65D1/32 | 分类号: | B65D1/32 |
| 代理公司: | 郑州中民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1110 | 代理人: | 姜振东 |
| 地址: | 450001 ***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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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次性 使用 电子 烟贮液 加注 容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电子烟配件,具体是一种同电子烟配套使用的一次性的电子烟贮液加注容器,利用此容器能将电子烟溶液直接加注到电子烟内部储液腔中。
背景技术
电子烟是一种模拟卷烟抽吸的消费品,其原理是电子烟溶液经雾化器雾化向呼吸系统传送烟碱和/或其他物质。电子烟的结构经历了从“一代电子烟”、“二代电子烟”到目前“三代电子烟”的改进。第三代电子烟是由电池和烟弹雾化器两部分组成,需消费者将电子烟溶液从电子烟储液容器添加到电子烟内部的储液腔内,电子烟溶液经雾化器雾化后,随气流通过吸嘴进入人体口腔,从而达到模拟吸烟的效果。电子烟储液容器是用来储存电子烟溶液的独立容器,电子烟贮液容器的安全性和实用性将直接决定消费者对电子烟的满意程度。
目前,国际上对电子烟产品有明确要求的法规只有欧盟《烟草产品指令》(2014/40/EU),该指令要求:电子烟贮液容器体积不得超过10 ml,电子烟内部贮液腔体积不得超过2 ml;同时,消费者在抽吸电子烟或添加电子烟溶液的过程中,应确保不发生泄露,避免儿童接触。目前,CN 202863984 U、CN 202603604 U、CN202828406 U公开了多种电子烟贮液容器,这些产品都具有可多次使用,操作方便的优点。若这些产品用于内部贮液腔体积较小的电子烟时需多次使用,这样易使电子烟溶液受到污染,影响电子烟的抽吸品质。这些产品均采用瓶身和瓶口分离的结构,且添加电子烟溶液时需额外的注射工具进行添加,在携带或添加电子烟溶液的过程中易发生泄露。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要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一次性使用的电子烟贮液加注容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次性使用的电子烟贮液加注容器,包括带有瓶口及瓶颈的储液腔,其中:瓶颈为细长结构,瓶口处为热封型结构且设有撕口剪切线,在储液腔下部设有一与容器本身呈一体的平板状尾部展示牌,该尾部展示牌上粘贴或压印有产品说明。
所述储液腔容积不超过2ml,可与市场上主流的电子烟储液腔体积保持一致,确保电子烟溶液的添加一次性完成,避免多次添加产生交叉污染
该容器的材质为食品级聚丙烯(PP)、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聚乙烯(PE)等,可一次性压塑成型。
所述尾部展示牌为矩形平板结构,用于承载有关电子烟溶液的产品信息,如:口味、烟碱含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标示性信息,其正、背面均可粘贴或压印产品说明。
本容器的制造过程采用塑料成型—电子烟溶液灌装—容器热封口等技术,其中电子烟溶液的灌装过程采用无菌灌装技术,避免交叉污染。
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结构,电子烟溶液能够安全的储存在容器内,不易发生泄露,携带方便。同时,通过对储液腔施加压力,能直接将电子烟溶液精确地添加到电子烟内部贮液腔内,不需要其他辅助注射工具。本实用新型同时具有储存和添加电子烟溶液的功能,此外,还可根据电子烟内部贮液腔体积和实际需要,设计本容器的容量,确保电子烟溶液的添加一次性完成,避免多次添加产生交叉污染。
附图说明
图1 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 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3 本实用新型去掉热封头添加电子烟溶液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以下结合附图做进一步描述:
一种一次性使用的电子烟贮液加注容器,包括热封头(1)、瓶口(3)、瓶颈(4)、储液腔(5)和尾部展示牌(6)五部分,瓶颈(4)、储液腔(5)和尾部展示牌(6)经塑料注射成型法加工形成后,采用无菌灌装技术将电子烟溶液经瓶口(3)灌装到储液腔(5)内,瓶口(3)与热封头(1)经热合密封并设有撕口剪切线(2)。消费者使用时,可按照瓶颈(4)上的撕口剪切线(2),去除热封头(1),通过对储液腔(5)施加合适的压力使电子烟溶液通过细长瓶颈(4)及瓶口(3),灌装到电子烟内部的储液仓中,从而实加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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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5D1-00 具有用一块板构成主体的刚性或半刚性容器,如用铸造金属材料、用模制塑料、用吹制玻璃材料、用拉坯陶瓷材料、用模制浆状纤维材料、用在薄板材料上作出深拉延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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