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显示屏的电子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1420474945.2 | 申请日: | 2014-08-21 |
| 公开(公告)号: | CN204156912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2-11 |
| 发明(设计)人: | 杜永杰;樊建军;陈志远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新知远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97 | 代理人: | 徐彩华 |
| 地址: | 英属开曼群岛大开*** | 国省代码: | 开曼群岛;K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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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显示屏 电子设备 | ||
1.一种带显示屏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设备壳体和显示模组,所述显示模组包括玻璃盖板和显示屏,其中:
所述显示屏与所述玻璃盖板粘合,所述玻璃盖板的宽度小于所述显示屏的宽度;
所述显示屏的边缘固定于所述设备壳体。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模组是利用液态硅胶注塑成型的。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模组与所述设备壳体是利用液态硅胶成型技术固定的。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态硅胶成型技术产生的硅胶厚度大于等于0.3mm小于等于0.4mm。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为液晶显示屏。
6.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态硅胶成型技术采用的温度为25℃~80℃。
7.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态硅胶成型技术采用的温度为70℃~80℃。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模组为外边缘涂有模具注塑Overmolding胶水的显示模组。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胶水为在70℃~80℃发挥活性的活性胶水。
10.如权利要求1、2、3、5、8或9任一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与所述显示屏贴合的显示屏固定支架,所述显示模组固定于显示屏固定支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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