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综合型建筑有效
申请号: | 201420467564.1 | 申请日: | 2014-08-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4238633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4-01 |
发明(设计)人: | 陈慧芬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H14/00 | 分类号: | E04H14/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隆天联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32 | 代理人: | 万振雄;刘耿 |
地址: | 518031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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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综合 建筑 | ||
1.一种综合型建筑,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楼层,所述第一楼层分隔为幼儿园区域和老年人区域,所述分隔为封闭式分隔,采用承重墙或轻质隔墙隔开所述两个区域,使两个区域相互独立;所述第一楼层设有用于进出所述幼儿园区域的幼儿园出入口和用于进出所述老年人区域的老年人出入口,所述幼儿园出入口设于所述幼儿园区域,所述老年人出入口设于所述老年人区域;
位于所述建筑第一楼层上方用作幼儿园场地的若干幼儿园楼层;
位于所述若干幼儿园楼层上方用作老年人居住和/或活动场所的若干老年人楼层;
至少一第一垂直交通设施,其连接于所述第一楼层和各所述幼儿园楼层,用于交通联系各所述幼儿园楼层和所述第一楼层的幼儿园区域,所述第一垂直交通设施位于所述第一楼层的出入口设置在所述幼儿园区域中;
至少一第二垂直交通设施,其连接于所述第一楼层和各所述老年人楼层,用于交通联系各所述老年人楼层和所述第一楼层的老年人区域,所述第二垂直交通设施位于所述第一楼层的出入口设置在所述老年人区域中,各所述第一垂直交通设施和各所述第二垂直交通设施相互独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综合型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筑还包括第三垂直交通设施和/或第四垂直交通设施,其中,所述第三垂直交通设施用于交通联系各所述老年人楼层,其位于所述第一楼层的出入口位于所述幼儿园区域,该出入口朝向所述建筑外部设置;所述第四垂直交通设施用于交通联系各所述幼儿园楼层,其位于所述第一楼层的出入口位于所述老年人区域,该出入口朝向所述建筑外部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综合型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幼儿园出入口和所述老年人出入口分设于所述建筑的左右两侧,所述第三垂直交通设施和所述第四垂直交通设施分设于所述建筑的前后两侧,各所述第一垂直交通设施、各所述第二垂直交通设施、所述第三垂直交通设施、所述第四垂直交通设施为电梯和/或楼梯。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综合型建筑,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垂直交通设施和所述第三垂直交通设施并排设置于所述建筑的同一侧,并位于同一核心筒中;
所述建筑包括一所述第一垂直交通设施,所述第一垂直交通设施为楼梯,该楼梯位于所述第一楼层的出入口朝向所述建筑内部设置,所述第三垂直交通设施包括一电梯和一楼梯,该楼梯和该电梯的出入口朝向所述建筑外部设置;
所述第一垂直交通设施的楼梯、所述第三垂直交通设施的楼梯对称布置于所述第三垂直交通设施的电梯的两侧,且所述第一垂直交通设施上方所对应的所述老年人楼层的位置设为房间。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综合型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筑开设有采光天井,所述采光天井穿过所述建筑的各个楼层,所述采光天井的水平面投影位于所述幼儿园区域。
6.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综合型建筑,其特征在于:相邻的所述幼儿园楼层与所述老年人楼层之间设有架空分界楼层,所述架空分界楼层划分为幼儿园活动场地区域和/或老年人活动场地区域;当所述架空分界楼层包含有所述幼儿园活动场地区域时,所述第一垂直交通设施自所述第一楼层向上延伸至所述架空分界楼层,以交通联系所述第一楼层的幼儿园区域、各所述幼儿园楼层和所述架空分界楼层;当所述架空分界楼层包含有所述老年人活动场地区域时,所述第二垂直交通设施连接于所述架空分界楼层,以交通联系所述第一楼层、所述架空分界楼层和各所述老年人楼层。
7.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综合型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幼儿园楼层的层数为M,所述老年人楼层的层数N,其中M、N均为正整数,M+N的值小于或等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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