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重力感应功能的智能门锁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420411000.6 | 申请日: | 2014-07-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3966223U | 公开(公告)日: | 2014-11-26 |
发明(设计)人: | 胡伟;陈冲 | 申请(专利权)人: | 胡伟 |
主分类号: | G07C9/00 | 分类号: | G07C9/00 |
代理公司: | 成都君合集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8 | 代理人: | 李钦 |
地址: | 626000 四川省甘***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重力 感应 功能 智能 门锁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智能管理控制领域,具体的说,是具有重力感应功能的智能门锁系统。
背景技术
智能家居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综合布线技术、依照人体工程学原理,融合个性需求,将与家居生活有关的各个子系统如安防、灯光控制、窗帘控制、煤气阀控制、信息家电、场景联动、地板采暖等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通过网络化综合智能控制和管理,实现“以人为本”的全新家居生活体验,门锁,作为家居的一道保护装置,在智能家居的应用中也不可避免的被智能化,为达到门锁的智能化,在现有智能门锁领域中,多将识别电路和报警系统相联系,不能达到门锁破坏或将破坏的时候进行视频取证和报警的目的,留下极大的安全隐患。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具有重力感应功能的智能门锁系统,解决现有智能门锁不能在门锁破坏或将破坏的时候进行视频取证和报警的问题,达到实时视频取证和报警的目的,并且能够人性化、舒适化的自动远程开关门锁,整个系统设计合理,科学实用。
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具有重力感应功能的智能门锁系统,包括中央处理器、识别电路、感应系统、通信电路、门阀电路,所述中央处理器分别连接识别电路、感应系统、通信电路和门阀电路;所述感应系统包括重力感应电路和信号处理电路,所述重力感应电路通过信号处理电路连接中央处理器;所述识别电路包括指纹识别电路、摄像头和脸谱识别电路,所述指纹识别电路和脸谱识别电路分别连接中央处理器,所述摄像头连接脸谱识别电路;所述通信电路包括通讯电路和SIM卡系统,所述中央处理器分别同通讯电路和SIM卡系统连接。
进一步的,为更好的实现本实用新型,所述通信电路包括通讯电路和SIM卡系统,所述中央处理器分别同通讯电路和SIM卡系统连接。
进一步的,为更好的实现本实用新型,所述门阀电路包括门阀控制电路和电子门阀电路,所述电子门阀电路通过门阀控制电路连接中央处理器。
进一步的,为更好的实现本实用新型,还包括扫描电路,所述扫描电路连接中央处理器。
进一步的,为更好的实现本实用新型,还包括音频系统,所述音频系统连接中央处理器。
进一步的,为更好的实现本实用新型,还包括内存卡,所述内存卡连接中央处理器。
进一步的,为更好的实现本实用新型,还包括电源电路,所述电源电路连接中央处理器。所述电源电路给中央处理器供电,以备中央处理器工作。
进一步的,为更好的实现本实用新型,所述中央处理器采用ARM3359微处理器。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及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解决现有智能门锁不能在门锁破坏或将破坏的时候进行视频取证和报警的问题,达到实时视频取证和报警的目的,并且能够人性化、舒适化的自动远程开关门锁,整个系统设计合理,科学实用。
(2)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通信电路能够利用WIFI或蓝牙或手机应用进行远程或触撞开关门。
(3)本实用新型具有动态录像的功能,达到在摄像头可视范围内自动对动态物进行监控录像,并在有破坏情况发生时进行报警。
(4)本实用新型所述扫描电路具有扫描正确二维码而开门的作用。
(5)本实用新型可以结合手机应用进行对话。
(6)本实用新型所述识别电路具有脸谱识别开门功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
本实用新型,涉及信号处理方法上,都是现有电信号或感应信号的处理方法,不涉及到新的处理方法的改进,为纯硬件电路的搭载使用。
实施例1:
具有重力感应功能的智能门锁系统,如图1所示,包括中央处理器、识别电路、感应系统、通信电路、门阀电路,所述中央处理器分别连接识别电路、感应系统、通信电路和门阀电路;所述感应系统包括重力感应电路和信号处理电路,所述重力感应电路通过信号处理电路连接中央处理器;所述识别电路包括指纹识别电路、摄像头和脸谱识别电路,所述指纹识别电路和脸谱识别电路分别连接中央处理器,所述摄像头连接脸谱识别电路;所述通信电路包括通讯电路和SIM卡系统,所述中央处理器分别同通讯电路和SIM卡系统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胡伟,未经胡伟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411000.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