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尾矿库坝体自流排水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20372243.3 | 申请日: | 2014-07-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4023529U | 公开(公告)日: | 2014-12-17 |
发明(设计)人: | 朱青山;王维勤;王绍平;罗长海;刘兵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B11/00 | 分类号: | E02B11/00 |
代理公司: | 马鞍山市金桥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4111 | 代理人: | 周宗如 |
地址: | 243000 安***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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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尾矿 库坝体 自流 排水 装置 | ||
1. 尾矿库坝体自流排水装置,包括竖井(1),其特征在于沿坝体阶梯坝面至少设两只竖井,竖井周围设带渗水孔的滤水管(2),相邻两竖井之间相距50-70m,相邻竖井底部标高相差0.8-1.2m,两竖井底部由导水管(3)相连接,坡度1/60-1/50,末端竖井下设排水管(4),与溢水池(5)连接,溢水池设溢水口(5.2)与排水明沟(6)连接。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尾矿库坝体自流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竖井(1)由混凝土筑成,呈圆柱状,井底由混凝土填成平底,井壁下部迎库方向至少设一层滤水管(2),层距2.0-4.5m,滤水管与水平面夹角a为10°-20°,滤水管与井壁交接处由水泥充填抹平,防止交接处崩塌;滤水管下方的井壁上设导水管孔,相邻两竖井由导水管(3)相连接,导水管下游的管径依次逐井增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尾矿库坝体自流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竖井(1)深度根据地形环境而建,最低不少于10m,最深不超过16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尾矿库坝体自流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滤水管(2)由钢管和土工布制成,钢管壁上遍设渗水孔,孔径为10-15mm,土工布包裹在钢管上,钢管长40-60m,一端封闭,一端开口,开口端连接竖井(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尾矿库坝体自流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溢水池(5)进水侧下设通孔(5.1)与排水管(4)连接连通,溢水侧上设溢水口(5.2),水由溢水口流至排水明沟(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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