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机动车尾气湿法净化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20346698.8 | 申请日: | 2014-06-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4239024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4-01 |
发明(设计)人: | 张力;李仲亮;马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新宇航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张力 |
主分类号: | F01N3/04 | 分类号: | F01N3/04;F01N3/2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194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机动车 尾气 湿法 净化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机动车尾气湿法净化装置,属于环境工程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工业文明和城市发展在为人类创造巨大财富的同时,也把数十亿吨计的废气和废物排入空气之中,使人类赖以生存的空气圈成了空中垃圾库和毒气库。如今,由于空气污染造成的雾霾天气已成为城市居民生活中一个无法逃避的问题。烟囱林立、机动车如流和绿地骤减是形成雾霾天气的主要原因,尤其是城区大量机动车尾气的排放,给城区空气造成了严重污染。
作为机动车燃料的汽油主要由碳和氢组成,汽油正常燃烧时生成二氧化碳和水蒸气等物质。但由于汽油中通常含有其他杂质和添加剂,且常常不能完全燃烧,常排出一些有害物质。研究表明,机动车尾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包括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合物(如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其中氮氧化合物会损坏人的视力和呼吸系统,并形成光化学烟雾,是产生酸雨的主要物质,并可使植物由绿色变为褐色直至大面积死亡。更重要的是,污染气体在城市上空约800米处形成逆温层,屏蔽整个城市上空,阻碍污染气体的排放和空气对流,是城市雾霾持久不散的主要成因。
由此可见,减少机动车尾气对于改善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很多机动车配备了尾气净化装置,例如三元催化器。通常,三元催化器由壳体1、减震层2、载体3和涂层组成,如图1所示,壳体1具有用双层不锈钢薄板制成的筒形腔体,在双层薄板的夹层中设置减震层2,在筒形腔体内装有载体3,载体3一般由陶瓷制成,其形状为网状隔板,还可以为球形或棱柱形等,载体3上形成有涂层,其中含有能够净化机动车尾气的贵金属催化剂,如铂、铑、钯等。然而上述三元催化器由于使用贵金属作为催化剂,制造成本较高,不利于推广使用和定期更换。另外,三元催化剂的使用寿命通常为8-10万公里,而由于成本问题不及时更换的情况会造成空气净化效果大打折扣。例如,北京现有570万辆私家车保有量,而由于其使用的三元催化剂的失效,实际相当于1500万辆机动车的排放量,严重影响了北京城区的空气质量。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机动车尾气湿法净化装置,对机动车排放的尾气进行湿法净化处理,减少氮氧化物在空气中的含量,同时制造成本较低。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机动车尾气湿法净化装置,包括集气罩,所述集气罩具有相连通的进气管道和稳压腔室,所述所述稳压腔室内设有尾气气阻稳流板,所述尾气气阻稳流板为一半球面,且所述半球面的外侧朝向所述进气管道;装有处理液的处理箱;
输送管道,所述输送管道的一端与所述稳压腔室远离所述进气管道的一侧连通,另一端与所述处理箱连通并通入所述处理液中;
气泵,所述气泵与所述输送管道连接,用于将输送管道中的所述机动车尾气输送至所述处理箱。
进一步地,所述进气管道内壁远离所述稳压腔室的一端设置有阻气片,所述阻气片与所述进气管道内壁成一角度并向所述稳压腔室的方向倾斜。
进一步地,所述处理液为水或尿素水溶液。
进一步地,所述处理液为碱性水溶液。
进一步地,所述处理箱的内壁材质为塑料或金属材料,如不锈钢等。
进一步地,所述输送管道的内壁具有膛线。
进一步地,所述气泵连接有能够根据机动车行驶速度调整气泵压力的控制器,以使所述气泵压力与机动车行驶速度负相关。
进一步地,所述输送管道与所述处理箱的接口处设置有安全阀门,所述安全阀门在气泵工作时开启,气泵停止时关闭。
进一步地,所述处理箱装有处理液浓度传感器,处理液失效时报警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机动车尾气湿法净化装置能够实现减小机动车所排放的氮氧化物在空气中的含量,从而减小机动车尾气对空气的污染以及对人体的危害,与此同时使用处理液对汽车尾气进行湿法净化,使得该尾气净化装置的成本较低。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的三元催化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机动车尾气湿法净化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参照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附图来更充分地描述本实用新型。然而,本实用新型可以许多不同形式来体现,不应理解为限于本文陈述的实施例。
如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机动车尾气湿法净化装置,包括: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新宇航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张力,未经北京新宇航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张力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346698.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新型移动式旋转焊接夹具
- 下一篇:一种米字型撑管的桩腿制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