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污水处理药液快速投加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20332283.5 | 申请日: | 2014-06-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3938510U | 公开(公告)日: | 2014-11-12 |
发明(设计)人: | 刘国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国云 |
主分类号: | C02F1/52 | 分类号: | C02F1/52 |
代理公司: | 泰州地益专利事务所 32108 | 代理人: | 王楚云 |
地址: | 225300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污水处理 药液 快速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污水处理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往污水处理絮沉池投加污水处理药液的污水处理药液快速投加装置。
背景技术
污水处理絮沉池是污水处理常用的设备,污水处理絮沉池的原理是利用药液对污水进行反应,从而将污水中的杂物进行絮沉,将杂物和水分离。因此,污水处理絮沉池在使用时需要投加药液,但是现有技术的污水处理絮沉池上的药液投加均为分离进行的,使用起来非常不方便,而且容易由于投加比例不正确而影响污水处理絮沉池的絮沉效果。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使用方便、投加比例控制方便、药液投加快捷方便、使用寿命更长、结构简单的污水处理药液快速投加装置。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污水处理药液快速投加装置,包括投加枪体,所述投加枪体的一端设有连接枪头,所述投加枪体的另一端设有主进液管,所述投加枪体的中部设有采用橡胶软管制成的次进液管,所述次进液管与投加枪体的内腔连通,且所述次进液管缠绕于投加枪体上。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
所述投加枪体上设有多个环形手持手柄,所述次进液管缠绕于投加枪体上的环形手持手柄内。
所述连接枪头包括一体式结构的插接管头和插接管座,所述插接管头的根部套设有密封圈。
本实用新型具有下述优点:本实用新型通过主进液管和次进液管,能够将两种污水处理药液一次性加入污水处理絮沉池中,通过主进液管和次进液管的内径比例以及压力等即可控制两种药液的投加比例,而且次进液管缠绕于投加枪体上使得次进液管的根部能够稳定地连接在投加枪体上,次进液管的根部不容易由于次进液管的弯曲、拖拉等而导致脱落或者断裂,具有使用方便、投加比例控制方便、药液投加快捷方便、使用寿命更长、结构简单的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例说明:1、投加枪体;11、连接枪头;111、插接管头;112、插接管座;113、密封圈;12、主进液管;13、环形手持手柄;2、次进液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施例的污水处理药液快速投加装置包括投加枪体1,投加枪体1的一端设有连接枪头11,投加枪体1的另一端设有主进液管12,投加枪体1的中部设有采用橡胶软管制成的次进液管2,次进液管2与投加枪体1的内腔连通,且次进液管2缠绕于投加枪体1上。本实施例通过主进液管12和次进液管2,能够将两种污水处理药液一次性加入污水处理絮沉池中,通过主进液管12和次进液管2的内径比例以及压力等即可控制两种药液的投加比例,而且次进液管2缠绕于投加枪体1上使得次进液管2的根部能够稳定地连接在投加枪体1上,次进液管2的根部不容易由于次进液管2的弯曲、拖拉等而导致脱落或者断裂,具有使用方便、投加比例控制方便、药液投加快捷方便、使用寿命更长、结构简单的优点。
本实施例中,投加枪体1上设有多个环形手持手柄13,次进液管2缠绕于投加枪体1上的环形手持手柄13内,多个环形手持手柄13能够防止缠绕布置的次进液管2从投加枪体1上脱落。
本实施例中,连接枪头11包括一体式结构的插接管头111和插接管座112,插接管头111的根部套设有密封圈113,因此连接枪头11与后续的污水处理絮沉池相连时,密封性更好,不易漏液。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凡是属于本实用新型原理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的前提下进行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刘国云,未经刘国云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332283.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