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角型材、具有至少一个角型材的装置、以及支架有效
申请号: | 201420297919.7 | 申请日: | 2014-06-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4512932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7-29 |
发明(设计)人: | T.阿滕贝格尔;H.威廉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门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S3/04 | 分类号: | F16S3/04;H02B1/01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梁冰;李婷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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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角型材 具有 至少 一个 装置 以及 支架 | ||
1.用于在与至少另一个这样的角型材(1、4、5)的共同作用中形成支架(A)的角型材(1、4、5),
其特征在于,
-所述角型材在至少一个端部上具有至少一个唯一的凹坑(3、8、9)或者至少一个唯一的凸耳(2、6、7)或者至少一个唯一的凹坑(9)和至少一个唯一的凸耳(2),
-其中如此布置所述角型材的至少一个凹坑和/或凸耳,从而结合至少另一个这样的角型材使所述凸耳与所述另一个角型材的凹坑并且/或者所述凹坑与所述另一个角型材的凸耳如此共同作用,从而阻止沿着至少一种型材方向的运动。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凸耳(2、6、7)与凹坑(3、8、9)如此共同作用,从而阻止沿着至少一种第二型材方向的运动。
3.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所述角型材(1、4、5)具有至少一个部分区域,所述部分区域在装配的状态中与另一个这样的角型材搭接。
4.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所述角型材(1、4、5)一体地构成。
5.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一端部沿着所述角型材(1、4、5)的纵向方向具有所述凸耳和/或凹坑。
6.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所述角型材(1、4、5)的凸耳和/或凹坑分别布置在不同的角型材侧面上。
7.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角型材(1、4、5)分别在两个端部上沿着纵向方向具有凸耳和/或凹坑。
8.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所述角型材(1、4、5)由至少一次折弯的扁型材所构成。
9.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所述角型材(1、4、5)在至少一个侧壁上具有梯级。
10.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所述角型材(1)在不同的角型材侧面上具有第一凸耳(2)和第一凹坑(9)。
11.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所述角型材(4)在不同的角型材侧面上具有第二凹坑(3)和第三凹坑(8)。
12.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角型材(5)在不同的角型材侧面上具有第二凸耳(6)和第三凸耳(7)。
13.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所述角型材(1、4、5)如此多次地被折弯,从而构造了四个侧壁,并且至少一个凸耳或者至少一个凹坑分别布置在所述四个侧壁中的两个侧壁上。
14.按权利要求13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对于所述角型材中的一第一角型材(1)来说,三个侧壁形成一种U形,并且第四侧壁仅仅部分地将所述角型材封闭住。
15.按权利要求14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对于所述第一角型材(1)来说,所述仅仅部分地将所述角型材封闭住的第四侧壁沿着型材周边在离得最远的侧壁上具有凸耳(2),并且所述第四侧壁具有凹坑(9)。
16.按权利要求13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对于所述角型材中的一第二角型材(4)来说,三个侧壁形成一种U形,并且一第四侧壁仅仅部分地将所述角型材封闭住,并且朝型材外侧面折弯为第五壁。
17.按权利要求16所述的角型材,
其特征在于,
对于所述第二角型材(4)来说,所述仅仅部分地将角型材封闭住的第四侧壁具有所述凹坑(8),并且所述U形的所述沿着型材周边离得最远的侧壁具有所述凹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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