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有效
申请号: | 201420295065.9 | 申请日: | 2014-06-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3963792U | 公开(公告)日: | 2014-11-26 |
发明(设计)人: | 向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19/00 | 分类号: | F21S19/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纪恒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4287 | 代理人: | 胡海国 |
地址: | 528311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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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发光 功能 灯具 | ||
1.一种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架;
固定在底架上的透光防护盖;
固定在底架上的光源;
罩设在光源上的透光罩;以及
设置在透光罩上的透明荧光油墨层,用于吸收光源发射的光线而进行余辉发光。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荧光油墨层设置在透光罩之朝向或远离光源的一侧面上。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防护盖和所述底架之间形成一封闭空间,所述光源和透光罩位于所述封闭空间内。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架和所述透光防护盖均呈圆盘状。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具有固定在底架上的光源板和若干个固定在光源板上的电致发光元件。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致发光元件为LED元件。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个电致发光元件呈环形排列的固定在光源板上。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个电致发光元件在光源板上呈内外设置的两环形排列。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环上的电致发光元件的一部分分别与外环上的相应的电致发光元件在径向方向上叠置设置,所述内环上的电致发光元件的另一部分分别在圆周方向上位于外环上的两临近的相应电致发光元件之间,且所述内环上两部分的电致发光元件分别交错设置。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罩固定在底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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