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420216336.7 | 申请日: | 2014-04-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3930586U | 公开(公告)日: | 2014-11-05 |
发明(设计)人: | 吴江平;张嵘;姚娟娟;李健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16 | 分类号: | G06F1/16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黄志华 |
地址: | 100085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子设备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电子设备进入了人们的生活,比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电视等,这些电子设备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目前,以平板电脑为例,市场上大多数的平板电脑产品功能,形态趋于相同。平板电脑偏重于娱乐,常用来看网页、看视频、看书籍、玩游戏。为了满足用户多种使用需求,用户在使用时,会用一个单独的支架来支撑电子设备,或将电子设备的保护壳体进行折叠,以作为支架,使得电子设备能够以一种角度或多种角度放置在一个平面上,比如:当用户坐在沙发上需要通过平板电脑看视频时,需要将平板电脑放在茶几上看,此时,就得用支架支撑平板电脑,以使平板电脑已一定角度放置在桌面上,如:70度,这样方便用户观看。
但本申请发明人在实现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技术方案的过程中,发现上述现有技术至少存在如下技术问题:
现有技术中,由于电子设备需要依靠外接的支架或保护壳体才能以多种角度放置在一个平面上,如果没有这个支架,平板电脑就只能够平放于桌面或者用户用手托着该电子设备了,并不能够依靠电子设备自身独立支撑,所以,现有技术中存在电子设备无法利用自身结构来独立完成支撑的技术问题。
由于现有技术中存在电子设备无法利用自身结构来独立完成支撑的技术问题,所以,用户一方面需要单独购买支架,并且单独携带,所以,进一步导致现有技术中的电子设备存在使用成本高且不便捷的技术问题。
由于现有技术中的电子设备存在使用成本高且不便捷的技术问题,所以,导致用户的体验度非常低。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子设备,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电子设备无法利用自身结构来独立完成支撑的技术问题,实现了提供一种能够利用自身结构就能完成独立支撑的电子设备的技术效果。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第一本体;
第一槽,通过在所述第一本体的第一侧部开设形成;
支撑件,所述支撑件的宽度小于一阈值,所述支撑件的第一端可旋转地设置在所述第一槽内;
当所述支撑件与所述第一本体间的夹角满足一预设条件时,通过所述支撑件能够支撑所述第一本体。
可选的,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
至少一个轴,设置在所述第一侧部。
可选的,当所述至少一个轴具体为两个轴时,所述两个轴包括:
第一轴,设置在所述第一槽的第一侧;
第二轴,设置在所述第一槽的第二侧,所述第二侧与所述第二侧相对。
可选的,所述第一轴包括第一侧边,所述第一侧边上设置有第一连接部;
所述第二轴包括第二侧边,所述第二侧边上设置有第二连接部,,所述第一侧边与所述第二侧边相邻。
可选的,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
第三轴,设置在所述第一槽中,所述支撑件的所述第一端可旋转地套设在所述第三轴上。
可选的,所述第三轴包括:
轴体,所述支撑件可旋转地套设在所述轴体上;
第一连接结构,设置在所述轴体的第一侧端;
第二连接结构,设置在所述轴体的与所述第一侧端相对的第二侧端;
通过所述第一连接结构与所述第一连接部的配合,以及所述第二连接结构与所述第二连接部的配合,能将所述第三轴固定在所述第一槽中。
可选的,当所述至少一个轴具体为一个第四轴时,所述第四轴穿过所述第一槽,所述支撑件的所述第一端可旋转地套设在所述第四轴上。
可选的,所述支撑件上还开设有一通孔,用于悬挂所述电子设备。
本申请实施例中提供的一个或多个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技术效果或优点:
1、由于在电子设备的本体第一侧部设置有第一槽,支撑件的第一端可旋转地设置在第一槽内,并且支撑件的宽度小于一阈值套设在轴上,当支撑件相对于第一本体发生运动,使得支撑件与第一本体之间的夹角满足一预设条件时,支撑件能够支撑电子设备,有效地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电子设备无法利用自身结构完成独立支撑的技术问题,实现了提供一种能够利用自身结构就能 完成独立支撑的电子设备的技术效果。
2、在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中,支撑件上开设有一通孔,用于悬挂电子设备,从而使得本申请中的电子设备不仅能够利用自身结构完成独立支撑,还能利用自身结构悬挂,大大提高了用户体验。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未经联想(北京)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216336.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空调两器用铜管切割工装
- 下一篇:一种可控制行程的脚踏式管道切割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