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新型洛阳铲有效
申请号: | 201420211978.8 | 申请日: | 2014-04-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3834531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17 |
发明(设计)人: | 蒋晓剑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F3/02 | 分类号: | E02F3/02 |
代理公司: | 北京聿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72 | 代理人: | 吴大建;郑隽 |
地址: | 410011 湖***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新型 洛阳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地下施工设备领域,特别地,涉及一种新型洛阳铲。
背景技术
工程地质勘察经常需要在地下管线比较复杂的地点进行钻探作业,为了确保安全,我们一般首先都要采用洛阳铲进行人工掘进,待查明地下管线以后再采用钻机施钻。
普通的洛阳铲包括铲头和手柄两部分组成,铲头前端部为全开口,它主要靠冲击、挤压以及土体的粘性依附在铲头内,进行掘进和取土。由于受地层、孔径、孔深的影响,采用此洛阳铲掘进时,如果遇到松散土体、砂层等特殊的地层时,孔内取样的难度较大,掘进的效率很低。
因此,发明一种适用于普通泥土、松散土体以及砂层等各种地层的洛阳铲具有重要的意义。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精简且适用于普通泥土、松散土体以及砂层等各种地层的洛阳铲,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新型洛阳铲,包括铲头、手柄以及支撑部位;
所述手柄的前端设置在所述铲头的末端;所述支撑部位包括N条钢丝绳,所述钢丝绳的长度为所述铲头直径的尺寸的0.55-0.8倍;
所述铲头上沿圆周方向设有与其内部相通的通孔,所述通孔的数量与所述钢丝绳的数量相同,且其直径为所述钢丝绳的直径的1.1-1.5倍;所述钢丝绳的一端设置在所述通孔内,且其与所述通孔的中心轴线之间的夹角为0-45°;所述通孔距离所述铲头的最前端的垂直距离为1.0-1.5cm。
以上技术方案中优选的,所述手柄的前端焊接在所述铲头的末端内壁上,所述手柄包括设有丝扣接头的至少1个手柄单件,所述手柄单件的直径为3-5cm。
以上技术方案中优选的,所述钢丝绳和通孔的数量N为3-10,且所述通孔等间距设置。
以上技术方案中优选的,所述钢丝绳的长度为所述铲头的直径的尺寸的0.65倍。
以上技术方案中优选的,所述通孔距离所述铲头的最前端的垂直距离为1.0cm。
以上技术方案中优选的,所述通孔的直径为所述钢丝绳的直径的1.1倍。
以上技术方案中优选的,所述钢丝绳的一端焊接在所述通孔内,且其与所述通孔的中心轴线之间的夹角为30°。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新型洛阳铲包括铲头、手柄以及支撑部位,所述支撑部位包括N条钢丝绳,整体结构精简;钢丝绳的长度为所述铲头的直径的0.55-0.8倍,且钢丝绳的绳头与铲头通孔固定以后,铲内的钢丝应全部解开呈蓬松状,使得其既减小铲头掘进时的阻力,又增加铲头取土时对土体的支承力,针对于普通泥土、松散土体以及砂层等各种地层均能正常掘进、取土,实用性强。
(2)本实用新型中手柄的长度可以根据需要灵活确定;也可以将多个手柄单体采用丝扣接头的连接方式进行串联,便于拆卸和搬运;所述手柄的直径一般为3-5cm左右,既方便加工,又适合现实中所有的工况,实用性强。
(3)本实用新型中钢丝绳和通孔的数量、通孔的位置以及钢丝绳的尺寸的设计,结构美观,便于加工。
(4)本实用新型中通孔的直径比钢丝绳的直径稍大,便于钢丝绳绳头和铲头通孔的焊接固定。
(5)本实用新型中钢丝绳的一端焊接在通孔内,且其与通孔的中心轴线之间成一定的夹角设置,钢丝绳单根全部松开以后的蓬松形状,使得整个支撑部件既能很好地减小铲头掘进时的阻力,又能增加铲头取土时对土体的支承力,提高取土效率,实用性强。
除了上面所描述的目的、特征和优点之外,本实用新型还有其它的目的、特征和优点。下面将参照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附图说明
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1的新型洛阳铲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局部视图;
11-铲头,111-通孔,12-手柄,13-支撑部位,131-钢丝绳。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根据权利要求限定和覆盖的多种不同方式实施。
实施例1:
一种新型洛阳铲,详见图1,包括铲头11、手柄12以及支撑部位13,整体结构精简。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未经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211978.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