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子烟及其吸嘴盖有效
申请号: | 201420182906.5 | 申请日: | 2014-04-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3952420U | 公开(公告)日: | 2014-11-26 |
发明(设计)人: | 刘秋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惠州市吉瑞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6000 广东省惠州市仲***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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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及其 吸嘴盖 | ||
1.一种电子烟用的吸嘴盖,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盖为实心柱体,其内侧中部与所述吸嘴盖周缘之间设置有通气孔或所述吸嘴盖周缘上设置有通气槽,所述通气孔、通气槽与所述吸嘴盖的前后两个端面相连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嘴盖,其特征在于,该吸嘴盖的通气孔或通气槽截面为三角形或半圆形或矩形或梯形或圆形或椭圆形或圆弧段。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嘴盖,其特征在于,该吸嘴盖的通气孔或通气槽包括汇合成至少一个出气口的多个进气分路;或者该吸嘴盖的通气孔或通气槽包括分成多个出气分路的至少一个进气口。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嘴盖,其特征在于,该吸嘴盖的通气孔或通气槽为螺旋形排布设置。
5.一种电子烟,其包括烟杆套以及置于烟杆套内的烟液杯和雾化器;所述烟液杯内部限定一雾化腔供雾化器工作以及作为烟雾通道;所述烟杆套顶端设置有吸嘴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盖组件包括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吸嘴盖。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盖组件进一步包括一密封圈;所述密封圈密封烟液杯顶端;该密封圈设有与所述烟雾通道相通的通孔,该吸嘴盖的通气孔或通气槽与密封圈的通孔气路相通;所述吸嘴盖涨紧固定于烟杆套顶端的内壁;所述密封圈涨紧固定于烟杆套顶端的内壁;所述密封圈位于吸嘴盖与烟液杯之间 。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该吸嘴盖与密封圈之间设有横向通气槽,该吸嘴盖的通气孔或通气槽与密封圈的通孔之间通过该横向通气槽相连通。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该吸嘴盖与密封圈之间设有间隙,该吸嘴盖的通气孔或通气槽与密封圈的通孔之间通过该间隙形成气路相连通。
9.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该吸嘴盖可拆卸的插设在所述烟杆套的一端或与所述烟杆套一体成型。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液杯包括存放烟液的烟液腔,吸收烟液的储液部件,将烟液从储液部件导出的导液管,导气管,以及雾化座;烟液腔是位于导气管与烟杆套之间的环形腔体,其两端分别由雾化座及所述密封圈密封;导气管固定于雾化座和吸嘴盖之间,该导液管套在导气管外,导液管置于储液部件内部;该导气管用作烟液被雾化器雾化后所产生的烟雾通往烟杆套外的所述烟雾通道;储液部件和导液管容置于烟液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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