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隧道钢架立架升降器有效
申请号: | 201420179957.2 | 申请日: | 2014-04-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3796289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27 |
发明(设计)人: | 和锋刚;程裕;赵明;班利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和锋刚;程裕 |
主分类号: | E21D11/40 | 分类号: | E21D11/4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0000 江苏省南京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隧道 钢架 升降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升降装置,尤其涉及一种矿山法开挖隧道初期支护中钢架立架的升降器。
背景技术
目前,矿山法开挖隧道中,对于初期支护中有钢拱架的隧道,隧道开挖后需进行立钢架喷锚支护。公知矿山法开挖隧道中立架工序主要依靠工人肩膀支撑抬升、定位,尤其在钢架定位程中需进行多次调整,工序时间长,工人体力消耗大,且施工空间有限,多名工人长时间处于未形成初期支护的裸露岩层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上述技术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以降低工人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的钢架抬升、定位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隧道钢架立架升降器,包括用于托顶钢架的钢架托盘、固定轨道管、升降轨道管、滑轮结构和拉链;所述固定轨道管的上端设有固定吊耳,所述固定吊耳下方设有滑槽;所述升降轨道管容置在固定轨道管内,并可在固定轨道管内上沿竖直方向滑动,所述升降轨道管的下方设有提升吊耳,所述提升吊耳穿过滑槽;所述滑轮结构固定在固定吊耳上,所述拉链的一端固定在提升吊耳上,另一端穿过滑轮结构;所述钢架托盘固定在升降轨道管的顶端;所述滑轮结构为具有反向逆止刹车作用的手拉葫芦。
其中,所述拉链的端部设有挂钩,所述挂钩上设有防脱弹簧挡片。
其中,所述固定轨道管的底部设有支撑底板。
其中,所述支撑底板的底部设有多根均匀分布的锥形插杆。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隧道钢架立架升降器,结构简单,生产成本低;操作方便快捷,易于掌握:将钢架放置在钢架托盘,向下拉动拉链,进而使提升吊耳在滑槽内向上滑动,同时提升吊耳带动升降轨道管在固定轨道管内向上滑动,达到提升钢架的作用。
相较于传统的纯手工作业,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隧道钢架立架升降器的工作效率更高,可以大幅缩短现在矿山开挖隧道的人工立架过程的工序时间,缩短工序时间的同时,也减小了工人长时间处于未形成初期支护的裸露岩层下存在的安全隐患,除此之外,还大大降低了劳动强度,节省操作工人的体力。
尤为重要的是,本实用新型的滑轮结构为具有反向逆止刹车作用的手拉葫芦,即可以实现钢架的上升,也可实现钢架的下降,方便钢架定位;而且手拉葫芦能做到停止即固定,也提高了设备的安全性,防止发生意外;手拉葫芦也是一种省力装置,可降低劳动强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隧道钢架立架升降器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隧道钢架立架升降器的侧视图。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如下:
11、钢架托盘 12、固定轨道管
121、固定吊耳 122、滑槽
13、升降轨道管 131、提升吊耳
14、滑轮结构 15、拉链
151、挂钩 16、支撑底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地表述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描述。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隧道钢架立架升降器,包括用于托顶钢架的钢架托盘11、固定轨道管12、升降轨道管13、滑轮结构14和拉链15;固定轨道管12的上端设有固定吊耳121,固定吊耳121下方设有滑槽122;升降轨道管13容置在固定轨道管12内,并可在固定轨道管12内上沿竖直方向滑动,升降轨道管13的下方设有提升吊耳131,提升吊耳131穿过滑槽122;滑轮结构14固定在固定吊耳121上,拉链15的一端固定在提升吊耳131上,另一端穿过滑轮结构14;钢架托盘11固定在升降轨道管13的顶端;滑轮结构14为具有反向逆止刹车作用的手拉葫芦。
在本实施例中,滑轮结构14为具有反向逆止刹车作用的手拉葫芦。手拉葫芦又叫神仙葫芦、斤不落、手动葫芦,是一种使用简单、携带方便的手动起重机械,也称″环链葫芦″或″倒链″。手拉葫芦的工作原理为:向上提升重物时,顺时针拽动手动链条、手链轮转动,下降时逆时针拽动手拉链条,制动座跟刹车片分离,棘轮在棘爪的作用下静止,五齿长轴带动起重链轮反方向运行,从而平稳下降重物。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隧道钢架立架升降器,结构简单,生产成本低;操作方便快捷,易于掌握:将钢架放置在钢架托盘11,向下拉动拉链15,进而使提升吊耳131在滑槽122内向上滑动,同时提升吊耳131带动升降轨道管13在固定轨道管12内向上滑动,达到提升钢架的作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和锋刚;程裕,未经和锋刚;程裕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179957.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