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多处折叠的头戴立体成像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20178835.1 | 申请日: | 2014-04-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3773161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13 |
发明(设计)人: | 黃通兵 | 申请(专利权)人: | 黃通兵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G02B27/2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 11337 | 代理人: | 于国富 |
地址: | 100000 北京市朝阳***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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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多处 折叠 立体 成像 装置 | ||
1.一种可多处折叠的头戴立体成像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主体、目镜组件和夹具;所述目镜组件设置于所述支架主体上,所述夹具设置于所述支架主体远离使用者面部的一侧,支架主体具有多处可折叠结构,所述夹具用于夹持固定显示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多处折叠的头戴立体成像装置,其特征在于,使用时所述支架主体的凹面侧与使用者眼部贴合;所述立体成像装置的中间部位设有第一夹具,所述第一夹具的闭口端与所述支架主体的凸面连接,所述第一夹具的开口端用于可拆卸的夹持显示设备。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多处折叠的头戴立体成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主体的中间部位设有转轴,所述支架主体能够以所述转轴为轴向凹面侧折叠。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多处折叠的头戴立体成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目镜组件可滑动的安置在所述支架主体上,能够左右调节移动或静止,以适应人眼瞳距。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多处折叠的头戴立体成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目镜组件包括与使用者人眼相对应的一组或两组目镜,每组目镜包括一个或以上镜片。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多处折叠的头戴立体成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目镜组件以螺纹式或活动卡扣式固定在所述支架主体上和/或所述镜片以螺纹式或活动卡扣式固定在所述目镜组件的框架上。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多处折叠的头戴立体成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具为可调节夹具,用于夹持固定不同尺寸的显示装置。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多处折叠的头戴立体成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具上设有柔性边沿。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多处折叠的头戴立体成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主体上以所述第一夹具为界对称设置有第二夹具和第三夹具,所述第二夹具和所述第三夹具分别设置于所述支架主体两端靠近端部的位置。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可多处折叠的头戴立体成像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夹具、第三夹具的闭口端分别通过第二侧挡板、第三侧挡板与所述支架主体连接,所述第二夹具、第三夹具的闭口端分别与所述第二侧挡板、第三侧挡板的连接部位设有转轴,所述第二侧挡板、第三侧挡板分别与所述支架主体的连接部位设有转轴。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可多处折叠的头戴立体成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夹具、第三夹具之间设有柔性蒙皮,所述柔性蒙皮、所述支架主体、所述第二侧挡板、所述第二夹具、所述第三侧挡板、所述第三夹具以及所夹持的显示设备共同合围成暗箱。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可多处折叠的头戴立体成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夹具的两个夹臂之间还设置有用于把所述暗箱分为左右两个暗箱的挡光板,所述挡光板为可拆卸式或不可拆卸式。
13.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可多处折叠的头戴立体成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夹具、所述第二夹具和所述第三夹具的开口端部位均设有用于调节开口大小的调节装置。
14.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可多处折叠的头戴立体成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夹具、所述第二夹具和所述第三夹具的开口端端部均设有U形固定件。
15.根据权利要求1-14任一所述的可多处折叠的头戴立体成像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把所述支架主体可拆卸的固定于使用者眼部的固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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