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乔木虫害防治自吸式给药漏管有效
| 申请号: | 201420165721.3 | 申请日: | 2014-03-31 |
| 公开(公告)号: | CN203788781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27 |
| 发明(设计)人: | 李书立;张启成;朱桂霞;许刚;刘雪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登封市红依艺术制品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01G7/06 | 分类号: | A01G7/06;A01G13/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452470 河***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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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乔木 虫害 防治 药漏管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树木虫害防治器具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乔木虫害防治自吸式给药漏管,用于乔木局部虫害防治。
背景技术
乔木树身高大,由根部发生独立的主干,树干和树冠有明显区分。有一个直立主干,且高达通常在6米至数十米的木本植物称为乔木。其往往树体高大,具有明显的高大主干,这样就使得虫害的防治增加了难度。又可依其高度而分为伟乔(31米以上)、大乔(21~30米)、中乔(11~20米)、小乔(6~10米)等四级。乔木与低矮的灌木相对应,通常见到的高大树木都是乔木,如酸角、木棉、松树、玉兰、白桦等。乔木按冬季或旱季落叶与否又分为落叶乔木和常绿乔木。又如木棉、松树、玉兰、白桦等。灌木类树体矮小(通常在6米以下),主干低矮,主干不明显,呈丛生状态的树木,常在基部发出多个枝干的木本植物称为灌木。乔木分布广泛,已知的地方基本都有乔木生长,包括戈壁滩、沙漠、南极、北极等环境恶劣的地方。分布最多的还是环境温暖湿润的大陆。乔木的主要虫害为蛀干害虫、介壳虫、食叶害虫等。乔木虫害的防治措施较多,例如每月喷一次广谱杀虫剂及杀菌剂,对突出性病虫害及时针对性的喷洒农药。交替使用几种药物喷杀,避免重复同一种药导致病虫害产生抗药性。如果是局部虫害,上述措施并不适用。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乔木虫害防治自吸式给药漏管,用于乔木局部虫害防治;以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这样的技术方案:所述乔木虫害防治自吸式给药漏管,由给药漏管体、漏管盖、漏管尾塞、给药插管组成;其特征在于,给药漏管体的端部设有给药插管,给药插管的外侧安装有漏管尾塞;给药插管的另一端设有漏管盖,漏管盖的中心位置预制有贯通的透孔。
本实用新型利用乔木的生长特性和规律——树皮的作用主要是运送养料和水份。在植物的皮里有一层叫做韧皮部的组织,韧皮部里排列着一层输送管道,叶子通过光合作用制造的养料,就是通过它运送到根部和其他器官中去,并将根部的水分输送到其他器官中。如果,根部输送的水分中含有杀虫剂,即可以实现杀虫的目的。本实用新型即是利用这一规律,在乔木根部打一适当的孔穴,使杀虫剂随着根部输送的水分输送到其他器官中去,从而完成虫害的防治。采用这样的结构后,将给药插管插入乔木根部的孔穴内,并且使给药插管外侧安装的漏管尾塞与孔穴形成密闭状态;在给药漏管体内灌注杀虫剂,安装漏管盖后即可使杀虫剂直接与树体贯通,保持持续供药状态。无论是树干部分的蛀杆虫害或者食叶虫害均可以得到有效杀灭,实现防治虫害的目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的有益效果是显而易见的:例如,容易实施、防治效果理想。
附图说明
附图所示是本实用新型具体结构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
如图所示,所述乔木虫害防治自吸式给药漏管,由给药漏管体3、漏管盖1、漏管尾塞4、给药插管5组成;其特征在于,给药漏管体3的端部设有给药插管5,给药插管5的外侧安装有漏管尾塞4;给药插管5的另一端设有漏管盖1,漏管盖1的中心位置预制有贯通的透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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