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防自杀通报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1420097937.0 | 申请日: | 2014-03-05 |
| 公开(公告)号: | CN203733261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23 |
| 发明(设计)人: | 廖礼士 | 申请(专利权)人: | 昆山毅达科技电子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8B21/02 | 分类号: | G08B21/02 |
| 代理公司: | 昆山四方专利事务所 32212 | 代理人: | 盛建德 |
| 地址: | 215312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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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自杀 通报 系统 | ||
1.一种防自杀通报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成像装置、影像侦测及控制单元和通报装置,该成像装置安装于被检测人员所在场所内,该成像装置能够对该场所内任意位置进行持续成像并传信于影像侦测及控制单元,所述影像侦测及控制单元能够将成像装置传送过来的影像信号进行分析,并与其内存中预先存储的场所特征向量和至少一个人体影像特征向量进行比对分析,影像侦测及控制单元控制通报装置发出通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自杀通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像装置安装于被检测人员所在场所内的上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自杀通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像装置为摄影机,该摄影机持续摄录场所之之内的监视影像,该监视影像由若干张连续图片组成,影像侦测及控制单元为动态影像侦测及控制单元。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防自杀通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动态影像侦测及控制单元为处理器和计算机中的一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自杀通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通报装置系通过电缆线、无线电讯号、有线网络、无线网络和蓝芽讯号中的一种来发送通报讯号。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防自杀通报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警报平台,该警报平台系通过因特网或局域网络接收该通报装置所发送的通报讯号并发出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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