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通讯设备通讯非听觉提醒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20089389.7 | 申请日: | 2014-02-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3708317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09 |
发明(设计)人: | 刘燕;刘影;严绍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智博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57 | 分类号: | H04M1/57 |
代理公司: | 重庆博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0212 | 代理人: | 王海凤 |
地址: | 100026 北京市朝阳区呼***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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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通讯设备 通讯 听觉 提醒 装置 | ||
1.通讯设备通讯非听觉提醒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提醒装置本体(1),所述提醒装置本体(1)包括天线(30)、蓝牙通讯模块(40)、处理器(50)、提醒模块(20)、供电模块(70)和总开关(80);
所述蓝牙通讯模块(40)包括平衡非平衡转换器(41)和收发器(43),所述天线(30)、平衡非平衡转换器(41)和收发器(43)依次电连接,所述收发器(43)还与处理器(50)的一个信号输入端电连接;
所述提醒模块(20)包括提醒灯(23)、振动器(22)和单刀双掷开关(21),所述提醒灯(23)和振动器(22)分别与处理器(50)的一个信号输出端电连接;所述单刀双掷开关(21)、提醒灯(23)和振动器(22)串联形成一工作回路;单刀双掷开关(21)还与提醒灯(23)连接形成另一工作回路;
所述供电模块(70)通过总开关(80)为蓝牙通讯模块(40)、处理器(50)和提醒模块(20)供电。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讯设备通讯非听觉提醒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提醒灯(23)为LED闪光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讯设备通讯非听觉提醒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发器(43)为2.4G收发器(43)。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讯设备通讯非听觉提醒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50)为型号为BC6145或BC6140的芯片。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讯设备通讯非听觉提醒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提醒装置本体(1)设置在胸针或皮带上。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讯设备通讯非听觉提醒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硅胶材料制成的腕带装置,所述腕带装置包括卡放提醒装置本体(1)的外壳体(11)和用于带在手腕上的腕带(10)。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通讯设备通讯非听觉提醒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腕带(10)包括两根且分别固定在外壳体(11)的两端,其中一根腕带沿其长度方向设有多个卡槽(13),另一根腕带沿其长度方向设有与卡槽配合的卡扣(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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