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发光显示标志的数据线或充电线有效
| 申请号: | 201420005600.2 | 申请日: | 2014-01-06 |
| 公开(公告)号: | CN203690573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02 |
| 发明(设计)人: | 郭建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市步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1R13/46 | 分类号: | H01R13/46;H01R13/717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金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4297 | 代理人: | 胡清方;彭友华 |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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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 显示 标志 数据线 充电 | ||
1.一种可发光显示标志的数据线或充电线,包括线缆、连接器接头和接头座,所述线缆和所述连接器接头分别设置在所述接头座的两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个以上的发光体,在所述接头座的至少一个侧面上设有界定形状的透光标志部,所述发光体设置在所述接头座内对应所述透光标志部的位置,所述发光体、所述线缆和所述连接器接头在所述接头座中电性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发光显示标志的数据线或充电线,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接头座中的控制电路板,所述发光体设置在所述控制电路板上,所述控制电路板分别与所述线缆和所述连接器接头电性连接。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发光显示标志的数据线或充电线,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标志部是镂空部、透明部或半透明部。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发光显示标志的数据线或充电线,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体是LED灯。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发光显示标志的数据线或充电线,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体是EL发光片。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发光显示标志的数据线或充电线,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器接头是USB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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