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相机用配件及配件侧接环有效
| 申请号: | 201410858542.2 | 申请日: | 2011-09-0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49947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6-18 |
| 发明(设计)人: | 莲田雅德;小谷德康;星川英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尼康 |
| 主分类号: | G03B17/14 | 分类号: | G03B17/14;G03B17/56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苏卉;车文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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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相机 配件 侧接环 | ||
1.一种相机用配件,能够相对于具有相机主体侧接环的相机主体进行拆装,所述相机用配件的特征在于,
具备卡口结构的配件侧接环,所述配件侧接环具备:圆筒部;第一爪、第二爪和第三爪,从所述圆筒部的外周向外侧突出,沿着所述外周彼此分离地配置,并且所述第一爪、所述第二爪和所述第三爪的所述外周方向的长度不同;以及限制部件,配置于所述第三爪的附近,
所述第一爪、所述第二爪和所述第三爪配置于当将所述配件侧接环相对于所述相机主体侧接环以规定的插入位置插入时,所述第一爪、所述第二爪和所述第三爪不会受到设置于所述相机主体侧接环上的三个相机主体侧爪的阻碍地向所述相机主体侧接环插入的位置,按照所述第一爪、所述第二爪、所述第三爪的顺序而所述外周方向的长度变短,
所述限制部件配置成,在使相对于所述相机主体侧接环以所述规定的插入位置插入的所述第一爪、所述第二爪和所述第三爪沿所述外周方向朝第一方向旋转时,通过与任一个所述相机主体侧爪抵接,来限制向所述第一方向旋转的范围,并且在相对于所述相机主体侧接环而使所述第一爪、所述第二爪和所述第三爪沿所述外周方向朝与所述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旋转时,通过与不同于所述任一个相机主体侧爪的所述相机主体侧爪抵接,来限制向所述第二方向旋转的范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相机用配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爪、所述第二爪和所述第三爪被配置成,当要将所述配件侧接环以所述规定的插入位置以外的相位插入时,通过使所述第一爪、所述第二爪和所述第三爪中的至少两个爪与所述相机主体侧爪的至少两个爪抵接,来禁止所述第一爪、所述第二爪和所述第三爪向所述相机主体侧接环插入。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相机用配件,其特征在于,
将被以所述规定的插入位置插入的所述配件侧接环安装于所述相机主体侧接环上时,所述第一爪与使所述相机主体的姿势从使所述相机主体正立的横向位置的姿势变为旋转了大致90度的纵向位置时位于最上方的相机主体侧爪重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相机用配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爪、所述第二爪和所述第三爪被固定于所述相机用配件的本体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相机用配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爪、所述第二爪和所述第三爪被以能够沿所述外周方向旋转的方式安装于所述相机用配件的本体。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相机用配件,其特征在于,
在以从所述配件的向所述相机主体侧接环进行安装的安装侧观察时的9点方向为基准、且以顺时针方向的角度范围来表示安装于所述相机主体侧接环的所述配件侧接环时,所述第一爪、所述第二爪和所述第三爪由处于56.5度至115度的范围内的爪、处于172.5度至214.5度的范围内的爪和处于272度至343.5度的范围内的爪构成。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相机用配件,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一爪、所述第二爪和所述第三爪中,将各爪的沿所述外周方向延伸的长度视为圆弧时的各爪的圆弧的中心角为:
所述第一爪的中心角为71.5度,所述第二爪的中心角为58.5度,所述第三爪的中心角为42度。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相机用配件,其特征在于,
为了将被以所述规定的插入位置插入的所述配件侧接环与所述相机主体侧接环结合而使所述第一爪、所述第二爪和所述第三爪沿所述外周方向旋转40.5度时,所述配件侧接环与所述相机主体侧接环被安装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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