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兰炭废水或焦化废水的资源化处理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1410847408.2 | 申请日: | 2014-12-3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71384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6-03 |
| 发明(设计)人: | 谢钢;陈三平;党桃桃;马亚军;闫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北大学 |
| 主分类号: | C02F1/58 | 分类号: | C02F1/58 |
| 代理公司: | 西安西达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61202 | 代理人: | 谢钢 |
| 地址: | 710069 ***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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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废水 焦化 资源 处理 方法 | ||
1.一种兰炭废水或焦化废水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向兰炭废水或焦化废水中加入甲醛溶液,使甲醛与兰炭废水或焦化废水中含有的酚类物质的摩尔比为0.5~2.0,在70 ~180 ℃下反应得到酚醛树脂,分离酚醛树脂后的废液回用于生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甲醛与酚类物质的摩尔比为1.0~1.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反应温度为70~110 ℃。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经分离酚醛树脂后的废液再经生化法或氧化法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经分离酚醛树脂后的废液再经过减压蒸馏,蒸出的溶剂水回用生产。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减压蒸馏得到的残留物先经萃取得到煤焦油,萃余物加水溶解,溶于水的部分为氨类物质,不溶于水的为酚醛树脂。
7.根据权利要求1或6所述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得到的酚醛树脂进一步经盐酸或硫酸处理可分别得到溶于乙醇的酚醛树脂和不溶于乙醇的酚醛树脂。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盐酸浓度为2~12M,硫酸浓度为2~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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