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缓冲保险杠在审
| 申请号: | 201410815955.2 | 申请日: | 2014-12-2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74722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7-20 |
| 发明(设计)人: | 李浩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大佛塑料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0R19/28 | 分类号: | B60R19/28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402675***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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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缓冲 保险杠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汽车防撞保护装置领域,具体来说,是一种设有两级缓冲结构的缓冲保险杠。
背景技术
汽车保险杠是吸收缓和外界冲击力,防护车身前后部的安全装置。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汽车保险杠在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方面也越来越显示其重要性。目前,多数车辆所配置的保险杠多为单层结构,当车辆发生碰撞时,由于保险杠缓冲结构的单一,较大的撞击力得不到最大限度的缓解,虽然对车辆本身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但撞击力对车内人员的影响却仍然很大。因此如何提供一种缓冲效果好,并能够对车内人员起到较好的保护作用的保险杠,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解决目前保险杠缓冲结构单一,缓冲效果差的问题,从而提供一种能够有效缓解撞击力,又能够减小撞击时所产生的反作用力,以对车内人员起到更好的保护作用的缓冲保险杠。
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缓冲保险杠,包括前杠、后杠、连接杠、多个缓冲弹簧和多个弧形板,所述前杠、连接杠、后杠从上向下依次排列,所述缓冲弹簧一端与前杠连接,另一端与连接杠连接,所述弧形板的顶部与连接杠连接,底部与后杠连接。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发明,其设置了两级缓冲结构,第一级缓冲结构由前杠、连接杠以及连接在前杠和连接杠之间的缓冲弹簧组成,由于缓冲弹簧具有较好的缓解撞击力的效果,当车辆发生撞击时,缓冲弹簧能够将大部分的撞击力缓冲吸收,以此对车身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但是,虽然缓冲弹簧具有较好的缓解撞击力的作用,但是其在减小撞击力的同时,产生的反作用力较大,对车内人员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本技术方案在第一级缓冲结构下设置了第二级缓冲结构,此第二级缓冲结构由连接杠、后杠以及连接在连接杠和后杠之间的弧形板组成,这样在车辆发生撞击时,所产生的撞击力大部分被第一级缓冲结构所吸收,此时第一级缓冲结构会产生较大的反作用力,此反作用力传递到第二级缓冲结构,由于第二级缓冲结构中设置有多个弧形板,由于弧形结构能够将所受到的力很好的进行分散吸收,因此弧形板能够将从第一级缓冲结构传递而来的反作用力很好的缓冲吸收,以达到对车内人员更好的保护作用。
进一步限定,所述缓冲弹簧的中心线与所述弧形板的中心线重合,这样能够使缓冲弹簧产生的反作用力更好的被弧形板所吸收,对车内人员起到更好的保护作用。
进一步限定,所述缓冲弹簧为3个且呈等间距布置,在节约材料,降低成本的同时,也能够将撞击时产生的撞击力均匀的分摊到每个缓冲弹簧上,以使撞击力更好的被缓冲弹簧所吸收。
本发明相比现有技术,采用了两级缓冲结构,即由前杠、连接杠以及连接在前杠和连接杠之间的缓冲弹簧组成的第一级缓冲结构,由连接杠、后杠以及连接在连接杠和后杠之间的弧形板组成的第二级缓冲结构,既能够最大限度的缓冲吸收撞击时产生的撞击力,同时能够最大限度的缓冲吸收由于减小撞击力而产生的反作用力,在保护车身的同时,也更好的保护了车内人员的安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种缓冲保险杠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一种缓冲保险杠受到撞击时的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地理解本发明,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技术方案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缓冲保险杠,包括前杠1、后杠3、连接杠2、三个等间距布置缓冲弹簧4和三个弧形板5,前杠1、连接杠2、后杠3从上向下依次排列,缓冲弹簧4采用硅锰弹簧钢,此种材料的弹簧强度高,弹性好,能够更好的缓冲吸收撞击时产生的撞击力;缓冲弹簧3一端与前杠1连接,另一端与连接杠2连接,弧形板5的顶部与连接杠2连接,底部与后杠3连接,并且缓冲弹簧4的中心线与弧形板5的中心线重合。
如图2所示,当车辆发生碰撞时,图中箭头方向为撞击力的方向,由于碰撞而产生的撞击力使缓冲弹簧4处于压缩的状态,大部分撞击力被缓冲弹簧4缓冲吸收,对车身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此时缓冲弹簧4会产生较大的反作用力,此反作用力导致弧形板5处于压缩状态,大部分的反作用力被弧形板5缓冲吸收,对车内人员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
以上对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缓冲保险杠进行了详细介绍。具体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发明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若干改进和修饰,这些改进和修饰也落入本发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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