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及制备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1410773014.7 | 申请日: | 2014-12-1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99053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11 |
| 发明(设计)人: | 付希涛;李传琪;王友兰 | 申请(专利权)人: | 付希涛 |
| 主分类号: | A61K36/9068 | 分类号: | A61K36/9068;A61P25/18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261500 山东省潍坊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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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治疗 精神分裂症 药物 制备 方法 | ||
1.一种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其特征在于:制成所述药物有效成分的原料组成及重量份数为:
松叶38-58份 酢浆草35-55份 甘草30-50份 白菖25-45份
琥珀24-44份 乌金草22-42份 柏子仁20-40份 昙花15-35份
雪茶14-34份 手参12-32份 草灵芝12-32份 糖芥10-30份
干姜10-30份 玉芙蓉8-28份 木香5-20份 马宝4-16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其特征在于:制成所述药物有效成分的原料组成及重量份数为:
松叶53份 酢浆草50份 甘草45份 白菖40份
琥珀39份 乌金草37份 柏子仁35份 昙花30份
雪茶29份 手参27份 草灵芝27份 糖芥25份
干姜25份 玉芙蓉23份 木香16份 马宝13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其特征在于:制成所述药物有效成分的原料组成及重量份数为:
松叶48份 酢浆草45份 甘草40份 白菖35份
琥珀34份 乌金草32份 柏子仁30份 昙花25份
雪茶24份 手参22份 草灵芝22份 糖芥20份
干姜20份 玉芙蓉18份 木香12份 马宝10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其特征在于:制成所述药物有效成分的原料组成及重量份数为:
松叶43份 酢浆草40份 甘草35份 白菖30份
琥珀29份 乌金草27份 柏子仁25份 昙花20份
雪茶19份 手参17份 草灵芝17份 糖芥15份
干姜15份 玉芙蓉13份 木香8份 马宝7份。
5.一种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工艺步骤:
(1)将松叶、甘草、乌金草、昙花、雪茶、草灵芝、玉芙蓉和木香混匀后加入8倍量的水,提取2-3小时,过滤,取药液;在剩余的残渣中再加入6倍量的水,提取1-2小时,过滤,取药液;合并两次药液,备用;
(2)将酢浆草、柏子仁、手参、糖芥和马宝研末,过200目细粉,备用;
(3)将白菖和琥珀拣去杂质,洗净,稍浸泡,润透,切片,硒干,研末过180目细粉,备用;
(4)将干姜切块,置锅内用武火急炒至发泡鼓起,外皮呈焦黄色,内呈黄色,喷淋清水少许,取出,晒干,研末,过120目细粉,备用;
(5)将步骤(1)制得的药液,步骤(2)、步骤(3)和步骤(4)制得的细粉混合,制成片剂,即为所述的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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