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家具上的圆材组合无效
| 申请号: | 201410756916.X | 申请日: | 2014-12-1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500528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4-08 |
| 发明(设计)人: | 史忠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市吴中区光福姑苏明御阁红木家具厂 |
| 主分类号: | F16B12/12 | 分类号: | F16B12/12 |
| 代理公司: | 南京利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2256 | 代理人: | 王锋 |
| 地址: | 215000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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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家具 组合 | ||
1.一种用于家具上的圆材组合,其特征在于,该圆材组合至少包括相互配合的第一圆材和第二圆材,所述第一圆材上向内凹陷形成安装槽,所述第二圆材的一侧端部设置有与所述安装槽相配合的安装凸销,所述安装凸销呈扁平状,所述第二圆材的一侧端部上设置有位于所述安装凸销两侧的包覆部,所述包覆部与所述安装凸销之间形成有包覆空间,所述第一圆材与第二圆材相互拼接时,所述包覆部包覆住所述第一圆材的外侧周缘。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用于家具上的圆材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圆材与所述第二圆材的直径相等,所述第一圆材与所述第二圆材相互垂直拼接。
3.根据权利要求2的用于家具上的圆材组合,其特征在于,在远离所述第一圆材的方向上,所述包覆部的截面厚度逐渐增大。
4.根据权利要求1的用于家具上的圆材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圆材与所述第二圆材的直径不相等,所述第一圆材与所述第二圆材相互垂直拼接。
5.根据权利要求4的用于家具上的圆材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圆材与所述第一圆材的直经之比介于1/4~1/2。
6.根据权利要求5的用于家具上的圆材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圆材与所述第一圆材的直经之比是1/3。
7.根据权利要求1的用于家具上的圆材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槽向内凹陷的深度与所述第一圆材的直径的比值介于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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