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控制摄像头的方法及移动终端在审
| 申请号: | 201410713100.9 | 申请日: | 2014-11-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68995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25 |
| 发明(设计)人: | 郝李兵;岳闯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M1/725 | 分类号: | H04M1/725;H04N5/232 |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熊永强 |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控制 摄像头 方法 移动 终端 | ||
1.一种控制摄像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通过检测定位用户眼睛;
检测定位到的所述用户眼睛是否发生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眨眼动作;
在检测到符合所述第一预设条件的眨眼动作的情况下,控制移动终端的摄像头按照与所述第一预设条件的眨眼动作对应的旋转方式进行旋转。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预设条件的眨眼动作包括如下眨眼动作中的至少一种:左眨眼、右眨眼、左眼先眨与右眼后眨、右眼先眨与左眼后眨、左眼连眨两次、右眼连眨两次和左右眼一起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左眼先眨与右眼后眨之间的眨眼时间间隔为0.2秒~0.5秒;
或者,
所述右眼先眨与左眼后眨之间的眨眼时间间隔为0.2秒~0.5秒;
或者,
所述左眼连眨两次之间的眨眼时间间隔为0.2秒~0.5秒;
或者,
所述右眼连眨两次之间的眨眼时间间隔为0.2秒~0.5秒。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方式包括:左右旋转或上下旋转。
5.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检测到所述用户眼睛发生符合第二预设条件的眨眼动作的情况下,控制所述摄像头进行拍照。
6.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检测到所述用户眼睛发生符合第三预设条件的眨眼动作的情况下,控制移动终端进行前后置摄像头切换。
7.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检测到所述用户眼睛发生符合第四预设条件的眨眼动作的情况下,控制摄像头进行伸缩。
8.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检测所述符合所述第一预设条件的眨眼动作的眨眼速度;
所述控制摄像头按照控制摄像头按照与所述第一预设条件的眨眼动作对应的旋转方式进行旋转包括:控制摄像头按照与所述第一预设条件的眨眼动作对应的旋转方式,且以与所述眨眼速度对应的旋转速度进行旋转。
9.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定位单元,用于通过检测定位用户眼睛;
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所述定位单元定位到的所述用户眼睛是否发生符合第一预设条件的眨眼动作;
控制单元,用于在所述检测单元检测到符合所述第一预设条件的眨眼动作的情况下,控制移动终端的摄像头按照与所述第一预设条件的眨眼动作对应的旋转方式进行旋转。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预设条件的眨眼动作包括如下眨眼动作中的至少一种:左眨眼、右眨眼、左眼先眨与右眼后眨、右眼先眨与左眼后眨、左眼连眨两次、右眼连眨两次和左右眼一起眨。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左眼先眨与右眼后眨之间的眨眼时间间隔为0.2秒~0.5秒;
或者,
所述右眼先眨与左眼后眨之间的眨眼时间间隔为0.2秒~0.5秒;
或者,
所述左眼连眨两次之间的眨眼时间间隔为0.2秒~0.5秒;
或者,
所述右眼连眨两次之间的眨眼时间间隔为0.2秒~0.5秒。
12.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方式包括:左右旋转或上下旋转。
13.如权利要求9~12任一项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还用于:
在检测到所述用户眼睛发生符合第二预设条件的眨眼动作的情况下,控制所述摄像头进行拍照。
14.如权利要求9~12任一项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还用于:
在检测到所述用户眼睛发生符合第三预设条件的眨眼动作的情况下,控制移动终端进行前后置摄像头切换。
15.如权利要求9~12任一项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还用于:
在检测到所述用户眼睛发生符合第四预设条件的眨眼动作的情况下,控制所述摄像头进行伸缩。
16.如权利要求9~12任一项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单元还用于:
检测所述符合所述第一预设条件的眨眼动作的眨眼速度;
所述控制单元还用于:
控制摄像头按照与所述第一预设条件的眨眼动作对应的旋转方式,且以与所述眨眼速度对应的旋转速度进行旋转。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未经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713100.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来电请求提醒方法、装置及终端
- 下一篇:一种基于安卓手机的遥控系统的实现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