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含有吡丙醚和氟啶虫胺腈的农药组合物在审
申请号: | 201410709627.4 | 申请日: | 2014-11-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30469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25 |
发明(设计)人: | 康逢斌;陈佛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中迅农科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47/40 | 分类号: | A01N47/40;A01P7/04;A01P7/02;A01N43/40 |
代理公司: | 东莞市中正知识产权事务所 44231 | 代理人: | 张汉青 |
地址: | 5160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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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含有 吡丙醚 氟啶虫胺腈 农药 组合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农药领域,具体地说是吡丙醚和氟啶虫胺腈组合,应用于农业害虫防治。
背景技术
蓟马是瓜类作物上一种常见的虫害,蓟马以成虫和若虫锉吸植株幼嫩组织(枝梢、叶片、花、果实等)汁液,被害的嫩叶、嫩梢变硬卷曲枯萎,植株生长缓慢,节间缩短;幼嫩果实(如茄子、黄瓜、西瓜等)被害后会硬化,严重时造成落果,严重影响产量和品质。
吡丙醚是一种保幼激素类型的几丁质合成抑制剂,具有强烈的杀卵作用。还具有内吸性转移活性,可以影响隐藏在叶片背后的幼虫。对昆虫的抑制作用表现在影响昆虫蜕变和繁殖。
氟啶虫胺腈是磺酰亚胺类杀虫剂,作用于昆虫的神经系统,即作用于胆碱受体内独特的结合位点而发挥杀虫功能,可经叶、茎、根吸收而进入植物体内。
在实际调查研究中,我们发现,将吡丙醚和氟啶虫胺腈组合,对蓟马有非常明显的防治作用,根据长期的跟踪试验,该复配剂型,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较难产生抗性,并且在使用过程中,用量非常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很小。经进一步研究,完成了本发明。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对害虫产生抗药性问题及实际防治效果较差,提供一种高效、低毒、速效性好且持效期长,有利于害虫综合治理的农药组合物。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将该农药杀虫组合物应用于防治节瓜蓟马。本发明技术方案: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有效成分由吡丙醚和氟啶虫胺腈组成的农药组合物,吡丙醚和氟啶虫胺腈的重量份数比为30:1~1:30,吡丙醚和氟啶虫胺腈重量总和在农药组合物中的累积重量百分比为5-80%,其余为农药中允许使用和可以接受的辅助成分。
本发明提供的农药组合物在实际应用时制成包括悬浮剂、水分散粒剂等的应用剂型。
本发明提供的农药组合物中还需要使用的农药制剂辅助成分,包括溶剂、乳化剂、润湿剂、稳定剂、分散剂、增稠剂、pH调节剂、消泡剂、防冻剂、去离子水、填料等,都是农药制剂加工中常用的各种助剂,具体成分和用量根据配方要求通过简单的试验进行确定。
本发明提供的农药组合物各种应用剂型的生产工艺均属现有已知技术,在此不再赘述。
本发明提供的农药组合物,通常采用喷雾的方法使用,也可以根据需要采用农业上应用的其他使用技术。例如常用的农药使用方法:喷雾法、毒饵法、种子处理法、种子包衣法、土壤处理法、熏蒸法、熏烟法、涂抹法等。
本发明农药组合物防治节瓜蓟马的施用频率和施用量随农作物、害虫、天气情况变化而有小量变化,可以通过使用适当的剂量达到有效防治的目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优点在于:
1、吡丙醚和氟啶虫胺腈组合具有协同增效作用,组合物的防治效果比单剂有了明显提高,降低了农药的使用剂量,减少了农药对环境的影响,降低了用药成本。
2、本发明提供的农药组合物的有效成分作用机制各不相同,组合物的应用能延缓或克服害虫抗药性的产生,延长使用寿命,有利于害虫的综合治理。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简洁明了,本发明用以下具体实施例进行说明,但本发明绝非仅限于这些实施例。以下所述仅为本发明较好的实施例,仅仅用于描述本发明,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实施例中所述的含量均为重量百分比。
实施例一:吡丙醚和氟啶虫胺腈组合对节瓜蓟马毒力测定试验
参照NY/T 1154.6一2006标准中的方法,采用浸虫法。选取健壮的节瓜蓟马3龄若虫,用毛笔挑起并将其背粘在贴有双面胶的载玻片上,每片约35头,置于培养皿中,保湿在26℃条件下2h后,用6倍体视镜检查每只试虫,剔去己死亡和不甚活跃的个体,使每玻片中有25头虫,每处理2个玻片;用粘有试虫的玻片一端浸入待测的供试药液中,轻轻摇动玻片,浸5s后取出,用吸水纸吸去多余的药液,放入培养皿中,置于26℃的生化培养箱中保湿培养。每处理设置4个重复,并以含有DMF溶剂和0.1%Tween80乳化剂的水作为空白对照。
调查方法:24h后检查试虫死亡情况,并进行记录,试虫死亡判断标准为以毛笔轻轻接触试虫无反应计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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