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接触剂和重质石油烃的加工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1410557716.1 | 申请日: | 2014-10-2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98818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4-20 |
| 发明(设计)人: | 李子锋;张书红;李延军;任磊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
| 主分类号: | B01J27/224 | 分类号: | B01J27/224;C10G11/04;C10G11/18;C10G47/04;C10G47/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刘国平;顾映芬 |
| 地址: | 100728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接触 石油 加工 方法 | ||
1.一种接触剂,该接触剂含有碳化硅和氧化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接触剂,其中,以所述接触剂的总量为基准, 碳化硅的含量为10-99重量%,氧化镁的含量为1-90重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接触剂,其中,以所述接触剂的总量为基准, 碳化硅的含量为20-80重量%,氧化镁的含量各自为20-80重量%。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接触剂,其中,所述接触剂的 导热系数为25-93W/(m·K),优选为30-70W/(m·K)。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接触剂,其中,该接触剂的比 表面积≥90m2/g,孔容为0.2-1cm3/g,优选地,该接触剂的比表面积为 90-120m2/g,孔容为0.2-0.5cm3/g。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接触剂,其中,所述接触剂的 外形为微球形状,平均粒径为50-75μm,且粒径范围为20-200μm。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接触剂,其中,所述碳化硅的 平均粒径为10-70μm;所述氧化镁的孔体积为0.4-0.6cm3/g。
8.一种重质石油烃的加工方法,该方法包括在临氢或非临氢条件下, 将重质石油烃与接触剂在接触裂化反应器内接触传热,使重质石油烃发生接 触裂化反应,其特征在于,所述接触剂为权利要求1-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接 触剂。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加工方法,其中,在非临氢条件下,接触裂化 反应的条件包括反应温度450-650℃,重时空速1-100h-1,接触剂与重油原料 的质量比为1-30:1,接触裂化反应器内气相停留时间0.5-2.0s,水蒸气与重 油原料的质量比为0.05-1:1;
在临氢条件下,接触裂化反应的条件包括反应温度450-650℃,重时空 速1-100h-1,接触剂与重油原料的质量比为1-30:1,水蒸气与重油原料的质 量比为0.05-1:1,总压力为0-1MPa,氢分压为0.1-0.5MPa,氢油比为 10-1500m3/m3,接触裂化反应器内气相停留时间为0.5-4.0s。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加工方法,其中,所述重质石油烃被加热到 反应温度的升温速率为20-500℃/s。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加工方法,其中,所述重质石油烃的残炭值 为10-45重量%,金属含量为25-1000μg/g。
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加工方法,其中,该方法还包括将接触裂化 反应生成的可馏出物从反应器内馏出后在0.5s内被冷却至350℃以下。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加工方法,其中,该方法还包括将沉积有焦 炭的待生接触剂送入流化床气化器中,在含有氧气的气化剂存在下,使接触 剂上的炭与气化剂反应,得到再生接触剂和富含CO、H2的气化气,流化床 气化器中反应条件包括气体停留时间为0.5-60秒,密相床的气化温度为 550-1000℃,密相床的线速度为0.05-0.6m/s;优选地,气体停留时间为1.0-10 秒,密相床的气化温度为600-950℃,密相床的线速度为0.2-0.6m/s。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气化剂中氧气摩尔分数为 5%-30%,优选为5%-20%,其余为氮气或水蒸气或二氧化碳,或它们中两种 或两种以上的混合物。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气化气中的硫主要以H2S和COS 的形式存在,优选气化气中H2S和COS占气化气中总硫的99.0体积%以上。
16.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加工方法,其中,该方法还包括将所得气化 气送入硫回收装置脱除硫,所得脱硫后的气化气经水煤气变换装置后,分离 得到氢气和CO2或者脱硫后作为燃料气应用,或者用来发电或作为锅炉燃料 发生蒸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未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557716.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