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确定隧道地下水合理排放量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410511213.0 | 申请日: | 2014-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89635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04 |
发明(设计)人: | 丁浩;方林;李广辉;陈达章;敖道朝;蒋树屏;吴梦军;郑炜;张俊标;许岚 | 申请(专利权)人: |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F16/02 | 分类号: | E21F16/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元本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308 | 代理人: | 周维锋 |
地址: | 400067 ***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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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确定 隧道 地下水 合理 排放量 方法 | ||
1.一种确定隧道地下水合理排放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S1)首先选择一种隧道防排水类型,所述隧道防排水类型为全封闭式防水、半封闭式防水或控制排放型防排水中的一种;
S2)确定步骤S1中所选隧道防排水类型的隧道总涌水量;
S3)确定隧址区植被群落的生态需水量;
S4)根据步骤S2和S3中分别确定的隧道总涌水量和生态需水量确定地下水排放量的大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确定隧道地下水合理排放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安全性校核步骤,所述安全性校核步骤具体为:根据步骤S2隧道总涌水量和步骤S4初步确定的地下水排放量,通过渗流计算得到支护结构外水压力值,比较支护结构外水压力值与支护结构承载能力值,确定步骤S4所得的地下水排放量是否满足支护结构安全性要求,如不能满足要求,则调整地下水排放量大小直至能够满足安全性要求。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确定隧道地下水合理排放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地下水排放量的大小满足公式:总涌水量-地下水排放量≥生态需水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确定隧道地下水合理排放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2中所述隧道总涌水量是根据数值计算法或经验公式法计算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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