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复印调色剂在审
申请号: | 201410447987.1 | 申请日: | 2014-09-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67583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1-07 |
发明(设计)人: | 范开娟;李文勇;李长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佳尚创意文化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G9/08 | 分类号: | G03G9/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66031 山东省青岛***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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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复印 调色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调色剂领域,涉及一种复印调色剂。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用于电子复印领域的调色剂通常需要在低工作温度下使用,这就导致其在具有低温固定性能的同时很容易丧失耐高温的稳定性,而在存储过程或者复印机运行过程中,高温环境是不可避免的,这就需要提高调色剂的耐高温特性以保证其结构性能在高温环境下不被破坏,从而发挥正常作用以达到预期效果。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在高温运输的环境下仍然保持良好的结构性能及作用效果的调色剂。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添加剂包含下列组成部分:
聚碳酸酯和聚氨酯改性树脂的杂化脂主体50-60份,聚苯乙烯3-7份,氧化钙9-12份,硫铝酸钙8-17份,发烟氧化铝5-10份,氢氧化钙10-20份,氢氧化钠20-30份,碳酸钙30-40份,碳酸钠40-50份,盐酸50-60份。
所述杂化脂主体是由具有碱化功能且羟基值在25mg KOH/g以下的聚碳酸酯与聚氨酯改性树脂构成。
所述聚碳酸酯与聚氨酯改性树脂在杂化脂主体中的重量比为40∶60-60∶40。
本发明的调色剂含有具有碱化功能且羟基值在25mg KOH/g以下的聚碳酸酯与聚氨酯改性树脂构成的杂化脂主体,可以保证该调色剂既能保证低温固定性能,又能在高温运输环境下保证良好的结构性能及作用效果。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本发明的复印调色剂包含下列组份的组成部分:聚碳酸酯和聚氨酯改性树脂的杂化脂主体50份,聚苯乙烯4,氧化钙9份,硫铝酸钙8份,发烟氧化铝8,氢氧化钙10份,氢氧化钠20份,碳酸钙30份,碳酸钠40份,盐酸50份。份其中,聚碳酸酯与聚氨酯改性树脂羟基值为25mg KOH/g,二者在杂化脂主体中的重量比为40∶60。
实施例2
本发明的复印调色剂包含下列组份的组成部分:聚碳酸酯和聚氨酯改性树脂的杂化脂主体60份,聚苯乙烯7份,氧化钙12份,硫铝酸钙17份,发烟氧化铝5份,氢氧化钙15份,氢氧化钠26份,碳酸钙37份,碳酸钠42份,盐酸53份。其中,聚碳酸酯与聚氨酯改性树脂羟基值为20mg KOH/g,聚碳酸酯与聚氨酯改性树脂在杂化脂主体中的重量比为60∶40。
以上所述,仅是对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发明做其他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加以变更或改型为同等变化的等效实施例。凡是未脱离本发明方案内容,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改型,均落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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