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利用大豆水解液制备不含动物源的酱香肉味香精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410409112.2 | 申请日: | 2014-08-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56498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1-07 |
发明(设计)人: | 刘杨;张伟伟;李秉业;李洪久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天博食品配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231 | 分类号: | A23L1/231;A23L1/227 |
代理公司: | 天津盛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2209 | 代理人: | 王来佳 |
地址: | 272075 ***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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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利用 大豆 水解 制备 动物 酱香肉味 香精 方法 | ||
1.一种利用大豆水解液制备不含动物源的酱香肉味香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如下:
取原料总质量20~60%的大豆水解浓缩液,原料总质量0.5~4%的还原糖、原料总质量2~6%的氨基酸、原料总质量5~10%的食盐、原料总质量0.5~2%的硫胺素,混合后加水补足至100%,进行美拉德反应,温度为100~110℃,反应时间为1~3h,然后冷却至室温,即可得到酱香肉味香精。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大豆水解液制备不含动物源的酱香肉味香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氨基酸为精氨酸、丙氨酸、甘氨酸、半胱氨酸、丝氨酸、蛋氨酸、赖氨酸中的一种或几种的混合物。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大豆水解液制备不含动物源的酱香肉味香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还原糖为葡萄糖、木糖、核糖中的一种或几种的混合物。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大豆水解液制备不含动物源的酱香肉味香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大豆水解浓缩液的制备方法如下:
⑴酸解:使用粉碎机将豆粕打成细粉至60~80目,加入豆粕粉质量3~5倍的浓度为0.5~2mol/L的盐酸溶液,100~121℃,处理1~3h,冷却至室温备用,得酸解液;
⑵酶解:将步骤⑴得到的酸解液用5mol/L氢氧化钠溶液调节pH至4.0~6.0,加入0.5~2%纤维素酶(以豆粕粉质量计),50~60℃酶解1~4h,升温至85~95℃灭酶5~15min;再用5mol/L氢氧化钠溶液调节pH至5.0~8.0,加入1~3%蛋白酶(以豆粕粉质量计),50~60℃酶解1~5h,升温至85~95℃灭酶5~15min,即得大豆水解液;
⑶浓缩:将步骤⑵得到的大豆水解液过滤,然后采用低温真空浓缩法浓缩滤液,浓缩温度为40~60℃,浓缩液质量为浓缩前的1/2,即得大豆水解浓缩液。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利用大豆水解液制备不含动物源的酱香肉味香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⑵中纤维素酶为纤维素酶与半纤维素酶中的一种或者两种的混合物。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利用大豆水解液制备不含动物源的酱香肉味香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⑵中蛋白酶为木瓜蛋白酶、复合蛋白酶、风味蛋白酶、碱性蛋白酶、胰蛋白酶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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