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运行机动车中的聚光灯的方法、聚光灯和机动车有效
申请号: | 201410407614.1 | 申请日: | 2014-08-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17424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04 |
发明(设计)人: | S·韦伯;H·艾德尔;J·奥尔巴赫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马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Q1/08 | 分类号: | B60Q1/08;B60Q1/18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董华林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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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运行 机动车 中的 聚光灯 方法 |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运行机动车(1)中的聚光灯(2)的方法,该聚光灯具有激光源(3),该聚光灯(2)由激光源(3)的光生成光分布,控制激光源(3),使得当机动车(1)的速度(v)低于第一速度阈值(v1)时激光源(3)的运行功率从第一功率值(p1)切换到不起作用的运行状态或下降到第二功率值(p2),并且当机动车(1)的速度(v)高于第二速度阈值(v2)时激光源(3)的运行功率从不起作用的运行状态或第二功率值(p2)提高到第一功率值(p1),所述第二速度阈值大于或等于第一速度阈值(v1)。本发明还涉及相应的聚光灯以及包括聚光灯的机动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运行机动车中的具有激光源的聚光灯的方法,一种相应的聚光灯以及一种包括聚光灯的机动车。
背景技术
在将激光源用于机动车聚光灯中时存在下述问题:基于这种光源的高亮度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眼睛可因聚光灯引起的长时间眩目而受到伤害。应尽可能避免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这种伤害。
发明内容
因此本发明的任务在于,提供一种用于运行机动车中的具有激光源的聚光灯的方法,从而可显著降低或避免通过激光源对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的伤害。
所述任务通过本发明的方法或本发明的聚光灯来解决。
本发明实现一种用于运行机动车中的聚光灯的方法,该聚光灯具有激光源,该聚光灯由激光源的光生成光分布,控制激光源,使得当机动车的速度低于第一速度阈值时激光源的运行功率从第一功率值切换到不起作用的运行状态或下降到第二功率值,并且当机动车的速度高于第二速度阈值时激光源的运行功率从不起作用的运行状态或第二功率值提高到第一功率值,该第二速度阈值大于第一速度阈值。
本发明还实现一种用于机动车的聚光灯,其具有激光源,在聚光灯的运行中由该激光源的光生成光分布,激光源能被控制,使得当机动车的速度低于第一速度阈值时激光源的运行功率从第一功率值切换到不起作用的运行状态或下降到第二功率值,并且当机动车的速度高于第二速度阈值时激光源的运行功率从不起作用的运行状态或第二功率值提高到第一功率值,所述第二速度阈值大于第一速度阈值。
根据本发明的方法用于运行激光聚光灯,该激光聚光灯由通常包括一个或多个激光二极管的激光源的光生成光分布。光分布例如可以是车辆远场中的远光分布或防眩目光分布。所述聚光灯优选是前照灯。在本发明方法的范围内,控制聚光灯的激光源,使得当机动车的速度低于第一速度阈值时激光源的运行功率从第一功率值切换到不起作用的运行状态或下降到较低的第二功率值。在此“切换到不起作用的运行状态”是指激光源的运行关断,即运行功率为零。第一功率值和第二功率值表示大于零的运行功率。第一功率值可理解为表示激光源正常运行的功率值。第一功率值例如可以是激光源的最大运行功率。
根据本发明的方法为了控制激光源还使用第二速度阈值,其大于或等于第一速度阈值。当机动车的速度高于第二速度阈值时,激光源的运行功率从不起作用的运行状态或第二功率值提高到第一功率值。
本发明方法基于下述认识:在车速较低时交通参与者的眼睛与聚光灯之间的距离可能较小并且眼睛有可能较长时间地暴露于聚光灯的激光辐射下。在激光源的光强过高时这可导致眼睛伤害。因此,在低速时关断激光源或通过降低激光源的运行功率适当地减小光强或者说亮度。运行功率在此可理解为激光源的光学功率,该功率与输入的电功率及激光源的亮度有关。更高的光学运行功率引起激光源更大的亮度或者说光强。
在一种优选方案中,设计激光源的控制,使得激光源在通过聚光灯生成光分布时满足根据标准IEC 60825-1的等级1或1M或者2或2M。在该标准中,在危害使用者方面对激光分级。等级数字越高,危害就越大。所提到的等级带来较小的眼睛伤害。根据所述标准通过确定上述定义的速度阈值或功率值来适配激光源。在了解标准的情况下,技术人员可适当地确定阈值或功率值以满足相应的等级。必要时也可控制激光源,使得激光源在通过聚光灯生成光分布时属于根据标准IEC 62471的一个特定的(低的)风险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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