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三维造型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410392705.2 | 申请日: | 2014-08-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39655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2-11 |
发明(设计)人: | 大草圭吾;樱井贵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兰DG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9C67/00 | 分类号: | B29C67/00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权太白;谢丽娜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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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三维 造型 装置 | ||
1.一种三维造型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备:槽,收纳液体的光固化性树脂;
基台,放置所述槽,并具有使向所述光固化性树脂照射的光通过的光通过部;
光学装置,配置在所述基台的下方,至少具有发光的光源,使从所述光源发出的光通过所述光通过部而向所述槽内的所述光固化性树脂照射;以及
支座,升降自如地设置在所述槽的上方,在下降时浸渍于所述槽内的光固化性树脂中,在上升时将被所述光照射而固化的所述光固化性树脂抬起,
所述槽的预定方向的长度比所述支座的所述预定方向的长度长,
在将所述预定方向设为前后方向时,所述支座的前后方向的中央位于与所述槽的前后方向的中央相比靠后方的位置,且所述槽的前端与所述支座的前端在前后方向的长度为所述支座在前后方向的长度以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维造型装置,其中,
所述三维造型装置具备配置在所述基台上并将所述支座支承为升降自如的支柱,
所述支座配置在所述支柱的前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三维造型装置,其中,
所述三维造型装置具备覆盖所述槽、所述支座及所述支柱的罩,
所述罩具备前低后高地倾斜的上壁。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维造型装置,其中,
所述光学装置的所述光源配置在与所述支座相比靠前方的位置,且所述光源的后端部配置在所述槽的下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维造型装置,其中,
所述光通过部是形成于所述基台的开口,
在俯视观察下,所述开口在前后方向及左右方向上比所述支座大,
在俯视观察下,所述支座配置在与所述开口的周缘相比靠内侧的位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维造型装置,其中,
所述三维造型装置具备倾斜装置,所述倾斜装置以使所述槽的底面的前部配置在与所述槽的底面的后部相比靠上方的位置的方式使所述槽倾斜。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三维造型装置,其中,
所述三维造型装置具备对所述基台、所述光学装置及所述支座进行支承的壳体,
所述倾斜装置构成为使所述壳体倾斜。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维造型装置,其中,
所述光源由具有透镜并朝向后方照射光的投光灯构成,
所述光学装置具备配置在所述投光灯的后方并将从所述投光灯发出的光朝向所述基台的所述光通过部反射的反射镜,
在侧视观察下,所述透镜的光轴位于与所述反射镜的中心相比靠下方的位置。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三维造型装置,其中,
所述透镜的下端与所述反射镜的下端为大致相同的高度。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维造型装置,其中,
所述槽具有在放置于所述基台上时一部分位于所述光通过部的上方的底板,
在将以使所述底板的后部覆盖所述光通过部的方式将所述槽放置于所述基台上的状态设为第一状态、将从所述第一状态对所述槽的前后进行交换而以使所述底板的前部覆盖所述光通过部的方式将所述槽放置于所述基台上的状态设为第二状态时,在所述第一状态下所述底板中位于所述光通过部的上方的部分在所述第二状态下位于从所述光通过部的上方偏离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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