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活机成分护肤品无效
申请号: | 201410353650.4 | 申请日: | 2014-07-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83319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0-08 |
发明(设计)人: | 谢坤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威淳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99 | 分类号: | A61K8/99;A61K8/97;A61Q19/00;A61Q19/02;A61Q1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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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01799 上海市青浦***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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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成分 护肤品 | ||
1.一种活机成分护肤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机成分护肤品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组成:活机成分30份~70份、维他命C衍生物1份~7份、山毛榉萃取物2份~5份、蓝藻1份~4份、月见草油4份~12份、麻籽油2份~7份、玫瑰油1份~3份、向日葵籽油2份~5份、三肽3份~5份、四肽3份~5份及1.2戊二醇1份~3份;所述活机成分由银杏叶提取物、大马士革玫瑰提取物、石榴果提取物、欧洲水青冈籽提取物、水解大米提取物、金黄洋甘菊提取物、榕叶毛莨提取物、库拉索芦荟提取物、油茶籽油、金盏花提取物、薰衣草油、奥氏海藻提取物、美洲接骨木提取物及霍霍巴油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活机成分护肤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机成分护肤品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组成:活机成分40份~60份、维他命C衍生物2份~6份、山毛榉萃取物3份~5份、蓝藻2份~4份、月见草油6份~10份、麻籽油4份~6份、玫瑰油1份~2份、向日葵籽油3份~5份、三肽4份~5份、四肽4份~5份及1.2戊二醇2份~3份。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活机成分护肤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机成分护肤品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组成:活机成分50份、维他命C衍生物4份、山毛榉萃取物4份、蓝藻3份、月见草油8份、麻籽油5份、玫瑰油1份、向日葵籽油4份、三肽4份、四肽4份及1.2戊二醇2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活机成分护肤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机成分中各原料的重量百分数为:银杏叶提取物5%、大马士革玫瑰提取物15%、石榴果提取物3%、欧洲水青冈籽提取物5%、水解大米提取物10%、金黄洋甘菊提取物8%、榕叶毛莨提取物3%、库拉索芦荟提取物20%、油茶籽油3%、金盏花提取物5%、薰衣草油5%、奥氏海藻提取物7%、美洲接骨木提取物3%及霍霍巴油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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