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设备控制的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10305436.1 | 申请日: | 2014-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223913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1-06 |
发明(设计)人: | 王淼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海尔智能家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海尔广科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5B19/418 | 分类号: | G05B19/418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31 | 代理人: | 张宇峰 |
地址: | 266101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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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设备 控制 方法 装置 | ||
1.一种用于设备控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第一终端发来的对目标设备的操作控制消息;
比较所述第一终端和当前享有对所述目标设备的控制权的第二终端的优先级;
根据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的优先级的比较结果,在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之间分配所述目标设备的控制权。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的优先级的比较结果,在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之间分配对所述目标设备的控制权,具体包括:当所述第一终端具有较高的优先级时,将对所述目标设备的控制权转给所述第一终端。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的优先级的比较结果,在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之间分配对所述目标设备的控制权,还包括:
当所述第一终端的优先级等于或低于所述第二终端的优先级时,与所述第二终端进行协商,根据协商结果在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之间分配对所述目标设备的控制权。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的优先级的比较结果,在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之间分配对所述目标设备的控制权,还包括:
当所述第一终端的优先级等于或低于所述第二终端的优先级时,保持所述第二终端对所述目标设备的控制权。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的优先级的比较结果,在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之间分配对所述目标设备的控制权,具体包括:当所述第一终端和第二终端具有相同的优先级时,将对所述目标设备的控制权转给所述第一终端。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的优先级的比较结果,在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之间分配对所述目标设备的控制权,还包括:
当所述第一终端的优先级低于所述第二终端的优先级时,与所述第二终端进行协商,根据协商结果在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之间分配对所述目标设备的控制权。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的优先级的比较结果,在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之间分配对所述目标设备的控制权,还包括:
当所述第一终端的优先级低于所述第二终端的优先级时,保持所述第二终端对所述目标设备的控制。
8.如权利要求3或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与所述第二终端进行协商的步骤,包括:
根据所述第一终端发来的对目标设备的操作控制消息向所述第二终端发送转让对目标设备的控制权的请求;
接收所述第二终端反馈的用于确认是否同意转让对目标设备的控制权的响应消息;
所述根据协商结果在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之间分配对所述目标设备的控制权的步骤,包括:
如接收到的所述第二终端反馈的所述响应消息表示同意将所述目标设备的控制权转移给所述第一终端,则将对所述目标设备的控制权转给所述第一终端;如接收到的所述第二终端反馈的所述响应消息表示不同意将所述目标设备的控制权转移给所述第一终端,则保留所述第二终端对所述目标设备的控制权。
9.如权利要求1~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在所述在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之间分配所述目标设备的控制权之后,将所述第一终端是否获得对所述目标设备的控制权通知给所述第一终端。
10.如权利要求2或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在将对所述目标设备的控制权转给所述第一终端后,将所述操作控制消息发送给所述目标设备。
11.如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比较所述第一终端和当前享有对所述目标设备的控制权的第二终端的优先级的步骤,包括:
比较所述第一终端对所述目标设备的操作控制与接收到所述第一终端发来的对目标设备的操作控制消息前所述第二终端对所述目标设备的最后一次控制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则比较所述两个终端的优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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